近期,市場監管總局正式委託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重慶市、陜西省等5個省(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部分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此前,為更好健全經營者集中分類分級審查制度,提升審查效能,市場監管總局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選取上述5個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作為試點,審查範圍輻射全國重點經濟區域,探索更高效的監管路徑。
“總的來看,3年試點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達到了委託審查制度的預期目的。”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二司司長徐樂夫介紹,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是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對企業間通過合併、股權控制、合同控制等方式形成控制關係的事前審查制度,旨在預防市場壟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3年來,共委託地方審查案件1288件,佔同期總局收到申報數量的54%,案件交易總金額超過3萬億元。今年以來,平均受理和審結時間分別為14.7天、17.9天,整體審查時間僅為32.6天,審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轄區中處於前列。試點地區的高效能帶動了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監管的整體效能提升,有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支持企業依法合規投資並購。
審查效能提升同樣離不開智慧監管模式的創新突破。已建成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監管全鏈條業務系統,實現經營者集中業務全流程在線辦理,在便利企業申報、提高審查效率、有力有效服務企業“高效辦成一件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二司副司長於佳木介紹,企業在申報階段,可在系統內了解反壟斷法律法規,更有針對性地準備材料;在線申報後,系統自動將案件分配至相關處室,企業可實時了解審查進展;審查決定作出後,系統以短信形式通知到企業,使企業第一時間了解審查決定。同時,為更好服務企業合規發展,系統上線經營者集中無條件批准案件列表、簡易案件公示表查詢功能,可供企業查詢的信息覆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無條件批准案件公示列表信息6000余條、業務系統上線以來簡易案件公示信息1800余條。
3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嚴格依法審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案件,對10起經營者集中附條件批准,對15起經營者集中案件提出競爭關注,有力維護了半導體、港口航運、農業、航空、醫藥等領域公平競爭,有效預防國計民生領域壟斷行為的發生。依法查處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對38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公開作出行政處罰,同時對37起附條件案件審查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全程、嚴格監督。
“在完善監管規定,統一審查尺度方面,我們修訂《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大幅提高申報標準,顯著降低企業並購交易成本,部分中小並購不再需要申報,這個比例大概在15%至20%。目前,還在制定《非橫向經營者集中審查指引》《經營者集中申報規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經營者集中審查工作手冊》等規則,進一步強化審查工作統一性和規範化。”徐樂夫説,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完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監管制度,努力提升審查質效,以科學監管、有效監管、精準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充滿活力的市場環境,為深入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保駕護航。(記者 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