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深交所發布公告稱,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納新互為一致行動人。因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合計持股比例減少(持股比例由25.74%減少至24.95%)未及時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且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比例信披不準確,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上述相關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深交所要求整改並提醒合規交易及履行信披義務。
對於本次收到警示函,聚光科技方面則&&,該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産經營,公司將努力持續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防範類似問題再次出現,持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據公開數據,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203)成立於2002年,總部位於中國杭州。該公司於2011年4月15日上市,是國內先進的城市智能化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同時也是國內綠色智慧城市建設的先驅之一。公司目前主營業務包括:環境與安全監測管理、環境治理、智慧水利水務、生態環境綜合發展、智慧工業、智慧實驗室。
從營收角度來看,據此前聚光科技公告稱,公司預計2025年上半年凈虧損4200萬元—5400萬元,上年同期凈利潤為4555.51萬元;預計扣非凈利潤虧損7200萬元—8400萬元,上年同期為盈利1227.84萬元。
對此,聚光科技方面&&,報告期內,在主動深化業務優化與聚焦高價值領域的轉型過程中,公司經營成果階段性承壓,營收與利潤較上年同期有所回調。此調整係公司為應對複雜環境、 提升長期競爭力所作的戰略選擇,目前現金流保持穩健,核心高端業務發展勢頭良好。(馬渭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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