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聯合會、中國輿情法治網聯合主辦,由中國信用雜誌、國情市場調查(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承辦的契約精神法治研討會在京舉辦。來自政産學研媒各界代表從不同的角度,就契約精神、法治建設、民族品牌建設等話題進行深入闡述和分享。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契約精神是民族品牌崛起的靈魂支柱,法治建設是契約精神落地的制度引擎,企業家是履約文明的踐行者和深化者。他認為,實現民族品牌行穩致遠,需要構建文化培育、自主創新、法治護航和國際對標“四位一體”的支撐體系。
中國商業聯合會會長姜明認為,中國商業服務業和商業品牌的契約精神的構建重點在於從買賣、交易、服務走向共生、共創、共享。在這方面,需要行業、企業、社會共同努力,從“三降一增”四個方面打造民族品牌的契約精神價值體現,即降低消費者的選擇成本,降低企業的市場成本,降低社會的監督成本,增加消費者的滿足感、獲得感和幸福。
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張穹從四個方面闡述了契約精神的現狀、核心要素,指出企業的發展是誠信贏天下,同時分析了契約精神與中國法治建設的關係,還分析民族品牌建設的發展方向,特別是人工智能和大模型推動民族品牌的發展。
清華大學中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張建偉&&,契約精神涉及到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一個是誠信,一個是認真。
商務部原副部長周可仁&&,推動民族品牌高質量發展,首先,契約精神是民族品牌發展的基石。第二,要強化契約精神,賦能民族品牌建設。第三,優化環境,築牢企業創新與産權保護的防火墻。第四,弘揚企業家精神,拓展社會責任新內涵。第五,企業家是企業契約精神的先行者。
國務院參事、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葛志榮認為,應廣泛地進行宣傳教育以及長期學習普及,加強法治工作,各個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推進。
人民政協報原副社長許水濤認為,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法治是市場經濟的保障,根植於中國優秀文化、在法治陽光下茁壯成長的民族品牌則是國家經濟實力和文化軟實力的重要象徵。他提出,要弘揚契約精神,完善法治環境,壯大民族品牌。推動契約精神法治建設和民族品牌發展同頻共振,傳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
人民日報海外版原副總編輯王謹認為,民族品牌的崛起與壯大,是契約精神在經濟建設實踐中的制度體現和深化,保持品牌之樹常青和契約底線,企業法人和董事會成員要警鐘長鳴,同時要發揮員工的監督作用,履行契約。要在企業內部弘揚誠信文化,將契約精神作為現代商業文明和公民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予以長期培育。
《民主與法治》原總編輯劉桂明認為,遵守契約精神,需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施法、全民守法。只有通過立言、立法、立信,才能最終形成、保護乃至傳承民族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