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作為全國第一批司法改革試點法院,在改革中我們堅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以群眾的滿不滿意、認不認同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堅持這一方向和目標不動搖,不斷推動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2018年,我們提出了司改“精裝修”的理念,推出了多項改革舉措,比如法官權益保護機制、懲戒機制、員額退出機制、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的修訂、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等。
我感觸最深的是2018年在海口地區基層法院開展的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異地管轄改革。從2018年7月1日起,海口地區基層法院開展為期一年的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異地管轄改革試點。海口市四個區法院受理的一審行政案件實行輪轉式管轄,即秀英→瓊山→美蘭→龍華→秀英。目的是更好地排除行政不當幹預,提升公信度。這次改革我們沒有機械地照搬以往傳統模式,而是在堅持管轄的法定性、強制性的同時,尊重老百姓的程式選擇權,不強制進行異地管轄,老百姓也可以選擇原管轄法院。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為例,試點改革後,截至2018年底該院受理行政案件81件,其中6個案件的原告選擇在原管轄法院,即龍華區法院起訴。
試點半年來,海口轄區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422件,審結301件,結案率71.33%。改革試點排除和遮罩行政幹預的效果明顯,強化了對行政行為的監督,促進了依法行政,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這一做法不僅得到了當地百姓的歡迎,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認可。下一步,我們將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逐步進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