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推進“河湖長+檢察長”機制 全年立案辦理636件
近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布信息,今年以來,我省各級河湖長、檢察長聚焦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依託“河湖長+檢察長”機制,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信息互通攜手合作,有力有效推進解決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今年以來,我省立案辦理636件,督促拆除清理河道管理範圍內的工業和民用建築物、構築物等168處。
今年1月,我省《關於深入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決定》總河長令發布後,全省各級河長辦、檢察機關迅速行動,合力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省河長辦建立河湖長制工作重點跟進機制,將河長制工作納入省政府“13710”督辦系統跟進督辦,將河湖問題整改工作列為對各市(含河長)、有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重點監管,壓實主辦部門工作責任,逐級細化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和結果清單,確保問題有人管、責任不落空。(辛戈 閆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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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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