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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標準地”出讓呈逐年上升態勢

2022年09月12日 08:40:44 來源: 山西日報

  原標題:全省“標準地”出讓呈逐年上升態勢

  2020年出讓115宗,2021年出讓383宗,2022年1至7月出讓237宗

  9月9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我省自2020年啟動“標準地”改革以來,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廳局、各市、縣和開發區管委會採取有效措施,全力推進各項改革舉措,取得顯著成效。2020年全省出讓“標準地”115宗;2021年出讓383宗;2022年1至7月出讓237宗,同比增長92.68%。目前,累計出讓735宗,面積3877.17公頃。

  堅持目標導向,打好改革組合拳。為了實現釋放改革紅利、形成集成效應的目標,省自然資源廳充分發揮對“標準地”改革統籌抓總的作用,建立健全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協同相關部門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標準地”改革工作落地落細。同步建立“標準地”區域評價業務指導員、調研督導、培訓觀摩等3項制度,提升了各地改革的精準服務、合法合規、業務能力水平,為“標準地”改革向縱深推進提供了支撐。

  堅持問題導向,打通難點和堵點。針對“標準地”改革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省自然資源廳深入調查研究,開展評估分析、座談論證,在徵求相關廳局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山西省“標準地”改革工作指引》,報請第18次省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及時印發實施。《工作指引》優化了指標體系,推行區域評價“7+N”模式、控制性指標“5+N”模式、通平條件“3+N”模式,規範操作流程,推動了“標準地”改革的規範推進和擴圍提質。

  堅持結果導向,提升營商環境。作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環節,我省將“標準地”改革納入“承諾制+標準地+全代辦”服務當中,為高質量發展提供自然資源保障。在出讓“標準地”時與“彈性出讓”制度緊密挂鉤,創新了“標準地”供應方式,採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提高配置效率,有效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同時,積極探索“標準地”向“地證同交”延伸,“標準地”交付時,向企業同步頒發不動産證書,緩解企業融資壓力。與“標準化廠房”組合,實現企業“拎包入住”,提高便民惠企服務水平。(記者李全宏)

  

[編輯: 王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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