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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印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

2022年07月12日 08:34:59 來源: 山西晚報

  原標題: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 今後“零收費”

  7月11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明確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全省性學科類競賽活動,競賽應堅持公益性、“零收費”。該辦法自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辦法》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的組織主體(主辦方)應為在國家或省級編制部門、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法人機構。主辦方須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具備較強的專業影響力和學術團隊。自2022年起,每3年組織一次申報受理和審核,2022年為第一個申報年,3年後為下一個申報年。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3年,在此期間每年舉辦不得超過1次。

  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組織主體(主辦方)應周密制定競賽活動實施辦法,確保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成本費、工本費、活動費、報名費、食宿費、參賽材料費、器材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不得指定參與競賽活動時的交通、酒店、餐廳等配套服務;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和競賽關聯的培訓、游學、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輔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參賽的學生、家長或老師開展培訓;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贊助單位不得借贊助競賽活動進行相關營銷、促銷和違規宣傳等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或組織學生參賽的學校轉嫁競賽活動成本。

  《管理辦法》要求,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競賽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學生平等開放,不得設置任何歧視性條件。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

  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清單每3年動態調整一次,在省教育廳網站公布並正式印發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全省性清單之外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記者 武佳 實習生 李佳蓉)

[編輯: 楊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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