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速公路行車突發故障咋辦?交警來支招
行車途中,車輛突發故障是大家都不願遇到的事。為防患於未然,駕駛員一定要具備相應的交通安全知識。那麼,如果愛車在高速公路上突發故障,你知道如何緊急處置嗎?5月12日,高速交警三支隊民警通過一位車主的遭遇,給大家介紹了如何正確處置。
車輛有故障 不做防護太危險
5月12日,高速三支隊九大隊民警巡邏至天黎高速586km+500m處時,看到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停在爬坡車道內,駕駛員正在車外焦急地打着電話。發現這一情況,民警立即停好警車並在後方擺放好反光錐筒,指揮後方來車避讓。
經了解,該駕駛員從陽泉去往長治,行經此處時車輛突發故障無法行駛,正在&&救援。考慮到該故障車停靠地點位於橋梁彎道處,存在安全隱患,民警和駕駛員溝通後將車推行到不遠處的直線上坡路段,為駕駛員做好安全防護後告知其站在護欄外等待救援。
擺放三角警示牌有講究
高速公路遇到事故或故障後,一定要迅速、正確處置,以避免引發二次事故。
發生事故或者車輛故障時,切記第一時間打開雙閃燈。若人員無受傷或受傷輕微且車輛還能移動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將車移動至右側應急車道。
將車輛挪至安全區域後,在車輛後方正確放置三角警示牌,提醒後方來車注意。正確使用三角警示牌也有講究。不能擺太近,在常規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若遇上雨霧天氣,還得將距離延長到200米;如在彎道行駛時出現事故,警示牌需擺放在彎道入彎前。
三角警示牌應擺放在故障車的同一車道內。交警提醒,設置警示牌前,一定要開啟事故或故障車輛的雙閃警示燈;擺放過程中,應手持着三角牌,反光面向外,面向來車方向走,同時注意左右的車輛。
擺太近、擺太偏、擺不到位,都起不到警示作用。此外,未按要求設置危險警告標誌的,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千萬別坐在車裏等救援
發生故障後,很多人習慣性地坐在車裏等待救援。高速交警一再叮囑,在高速公路上,不管是發生事故還是車輛故障,車上人員一定要迅速撤離,千萬不能留在車內。
將車輛妥善安置後,應立即將車上人員撤離到高速護欄外等安全地帶,遠離事故現場。設置好警告標誌後,所有人一定要盡快轉移至安全地點,千萬不要在現場逗留,避免發生更為嚴重的二次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做好以上兩點後,立即撥打122報警,並向交警正確描述車輛位置、行車方向。同時,將人員傷亡情況、是否需要救護車、事故車能否開動等現場詳情簡單描述。
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要時刻關注高速道路的情況,確保自身安全。高速交警特別強調,夜間以及特殊情況下,車上除了配備手電筒外,最好再備上一兩件反光背心。晚上車子拋錨後,它可以讓來車更容易發現你,從而躲避一些潛在的危險。(記者 楊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