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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檢察院公布4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2022年04月08日 08:29:58 來源: 太原晚報

  原標題:入晉隱瞞行程 毆打防疫人員 持刀尋釁滋事 偽造核酸報告

  四起涉疫情典型案例發人深省

  明知自己屬於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觸者,入晉時拒不執行報告、核酸檢測規定,導致疫情傳播;從境外入晉,在隔離時辱罵防疫工作人員、打砸物品,還持刀追逐、恐嚇民警及群眾……為進一步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持續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4月6日晚,省檢察院公布了4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入晉隱瞞行程

  今年2月19日,男子王某明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冠疫情嚴重,多地被確定為中風險地區、人員不能隨意外出,但為逃避檢查租用晉A牌照車輛,自駕離開呼和浩特來到山西太原。到達後,王某不履行疫情防控報告制度,不及時做核酸檢測,多次到學校及周邊等人員密集場所停留、活動。

  2月21日0時,王某得知居住在呼和浩特的家人已確診,但仍未向太原市疫情防控部門報告。當天下午,王某在身體出現疑似症狀後又避開高速公路,通過108國道自駕到達忻州市,並多次到人員密集場所停留、活動,導致忻州市忻府區眾多區域被封控、管控,多人被隔離。

  2月22日,王某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疾控等相關部門核實情況時,王某沒有如實報告行程,隱瞞曾到太原兩所中學推銷書籍的行程和活動軌跡,延誤了疫情防控工作,最終導致5名學生感染,眾多人員被隔離、場所被封閉。

  2月24日,忻州警方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王某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同步提前介入。

  毆打防疫人員

  今年2月27日晚,3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呂梁市離石區盛地村路段疫情防控檢查點依法履職,查看過往人員行程碼、健康碼,登記信息。

  當晚,劉某、趙某酒後乘車經過檢查點,不配合檢查、拒絕登記個人信息,並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使用隔離墩、板凳毆打工作人員,致3人受傷住院。

  經鑒定,兩名防疫工作人員為輕微傷,另一人急性外傷性頭痛、多處挫傷。同時,劉某、趙某的行為造成檢查點財物損失500余元。

  3月16日,離石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3月24日,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劉某、趙某有期徒刑1年5個月和1年。

  持刀尋釁滋事

  任某曾隨船在公海捕魚,回國後先按規定在福建省集中隔離。

  今年1月19日,任某從福建返回我省沁水縣。根據疫情防控規定,當地疫情防控辦將其送至集中隔離場所隔離。

  當晚11時至次日凌晨3時許,任某因索要打火機未果,在微信群內辱罵防疫人員,並將房間的電視機、桌椅、熱水壺等物品砸壞,後砸壞樓道窗戶逃離隔離場所返回家中,拒不執行“返回集中隔離點”的要求。

  經研判,疫情防控辦要求任某居家隔離,並安裝了監控設備。1月25日晚11時許,任某在家中飲酒後,因瑣事與妹妹發生爭吵。任某妹妹不願待在家中欲離開,任某害怕被防疫部門發現,便將監控設備砸壞,還砸毀了小區樓道門、窗戶玻璃等。

  民警到場處置時,任某不僅辱罵民警,向民警扔酒瓶,還手持菜刀追逐、恐嚇民警及群眾。其後,任某翻越圍欄離開小區,砸碎了村委會辦公室和醫務室的玻璃,並踢踹派出所大門。

  2月3日,沁水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對任某立案偵查,檢察機關介入偵查、引導取證。2月16日,沁水縣檢察院對任某批准逮捕。

  偽造核酸報告

  2021年8月下旬,因在醫院做核酸檢測排隊時間較長,呂梁市嵐縣一名煤運貨車司機便找到當地一家影音工作室的經營者梁某想辦法,並提供了加蓋有嵐縣人民醫院核酸檢測專用章的真實核酸檢測報告,詢問梁某是否可以修改核酸檢測報告時間。

  梁某雖然考慮到修改核酸檢測報告存在引發疫情蔓延和傳播的風險,但僥倖地認為當地屬於低風險地區,且有利可圖,便通過修改檢測時間、模仿醫生簽名等手段,偽造了一份檢測報告,向司機收費5元。隨後,司機將梁某可以偽造核酸檢測報告的消息發送到同行微信群,不少司機便通過微信將相關信息發送給梁某,讓其製作偽造的核酸檢測報告。

  2021年8月至10月,梁某使用上述手段為252人偽造核酸檢測報告621份,非法獲利3105元。

  今年2月,經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梁某因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針對上述問題,向縣公安局、嵐縣衛健體局發出檢察建議。公安機關開展排查後,將使用虛假核酸檢測報告人員的戶籍信息提供給衛健體局和疾控中心,對涉及的所有司機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全部為陰性;嵐縣人民醫院在核酸檢測報告紙質版上增加防偽標識,進一步完善了疫情防控措施。(記者 劉友旺)

[編輯: 楊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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