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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2022年04月05日 08:45:52 來源: 山西日報

  【慎終如始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4月4日,省市場監管局對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等有關事項發布通告。

  廣大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範經營行為,加強價格自律,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經營者必須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確如實記錄購進、銷售商品的品名、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情況,依據生産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價格,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並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有關規定。

  依據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有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除生産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對借疫情防控之機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相互串通、牟取暴利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省相關生活必需品等物資保障充裕,能夠滿足居民生活需求,廣大消費者要理性消費,按需購買,不信謠,不傳謠。如發現經營者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並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及時查處有關違法行為。(記者 孟婷)

[編輯: 楊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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