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到開發區就業創業 退役軍人可享受扶持政策
《關於促進退役軍人到開發區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1月6日公布,多項扶持政策支持退役軍人到開發區就業創業。
《實施意見》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太原海關、省稅務局制定。促進就業方面,鼓勵所有駐區企業優先招用退役軍人,如小微企業實施階梯性吸納就業補助政策,年度內新吸納退役軍人100人以下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每吸納1人給予補助1000元;年度內新吸納退役軍人100人(含)以上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納1人給予補助1500元。同時,設置退役軍人專崗,政府投資項目以及開發區內自行投資項目産生的崗位,自身平台公司等企業和機構用工崗位中,設定一定比例(數量)招用退役軍人。
鼓勵創業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開發區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鼓勵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對退役軍人予以優先支持,優惠或免費提供退役軍人場地、註冊代辦、融資對接等“雙創”服務。對退役軍人初創企業,在土地使用、項目遴選、貸款抵押、房租減免、住房優惠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 (何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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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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