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省康養産業促進條例》12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康養産業促進條例》已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12月1日起施行。條例鼓勵康養産業與相關産業相融合,把山西在自然、人文和旅游方面的資源優勢充分轉化為康養産業的發展優勢。
山西四季分明,雨熱同步、區位適中、交通便利,中藥材分佈廣泛,文化資源厚重、旅游資源豐富,發展康養産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目前,我省康養産業還處於起步階段。條例共23條,針對我省康養産業發展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拓寬産業融合途徑,用法治方式引領推動康養産業發展。
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資源稟賦、區位優勢、歷史文化、基礎設施等情況,按照市場化、産業化、特色化、專業化原則,編制全省康養産業發展規劃,並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康養産業標準。
條例鼓勵康養産業經營者與醫療機構開展合作,構建醫療、康復、保健、養生等一體化康養醫療服務體系,發展康復醫院、護理院、保健院、托老院等康養醫療項目。條例鼓勵康養産業經營者將小雜糧、紅棗、核桃、沙棘等特色農産品以及連翹、黃芩、黃芪、黨參、遠志、款冬花、柴胡等道地優勢中藥材與康養項目相融合,開發具有山西特色的康養産業項目。條例鼓勵公共文化資源向康養産業延伸,推動紅色資源、古建築、古村落、傳統工藝、戲曲等與康養産業相融合,利用節假日、廟會、慶典、展會等,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條例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康養社區、康養鄉村、康養小鎮,推動農業創意、田園觀光、民俗體驗與康養相融合。條例鼓勵開發全民健身運動康養項目,推廣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運動康養服務,開展適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的特色運動康養活動。條例鼓勵利用自然風光、清涼氣候、森林資源、地熱資源等,依法拓展核心景區周邊康養功能,加快康養設施改造升級,建設康養基地。
條例還強化了康養産業經營者的行為規範,明確康養産業經營者不得以虛假廣告欺騙、誤導、誘導消費者;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最低消費。(梁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