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從系統來説分為三大塊:預防、撲救、保障。預防工作在於火源管理和宣傳方面。火源管理上,在全省的重大林區進村入口設立安全檢查站、火種收繳站;宣傳上,深入到基層一線,把森林草原防滅火基本常識,宣傳到每一位群眾的腦裏和心裏。此外,還會通過不斷健全森林草原指揮機構、修訂預案、建立隊伍、儲備物資、應急響應等,保證預防得力。第二項工作就是撲救,遇有森林草原火災發生,會調動省、市、縣、鄉鎮以及其他各種力量,參與火災撲救。第三項工作是保障,火災撲救工作需要保障的方面有很多,進行火災撲救時需要的通訊系統、人工增雨系統,包括交通物資、撲救火災時所需物資、撲救人員的吃穿住用行等等都需要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