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蘇浙毗鄰區域執法協作
日前,長三角三省(市)八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聯合發布長三角“首違不罰”清單,並同步實施《關於長三角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毗鄰區域共同遵守“首違不罰”清單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清單發布後,八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在毗鄰區域將共同遵守,以推動毗鄰區域執法協作,優化營商環境。
此次《指導意見》由嘉興市、蘇州市、南通市、寶山區、嘉定區、金山區、青浦區、崇明區等三省(市)八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從各地近2000項處罰事項中,排除各自職能、法律依據及適用等差異,層層篩選“最大公約數”,選取了既屬於常發高頻事項,又屬於輕微違法行為,同時符合處罰事項涉及的法律條款規定的“可處”範圍,不突破裁量基準範圍的19項行政處罰事項。
如擅自佔用城市人行道、橋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的,以往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規定“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江蘇省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繼續違法經營的,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浙江省則是“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今後統一為“經告知後及時改正”的“首違不罰”。
與此同時,全國首個滬浙聯合執法隊——張江長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區聯合行政執法隊揭牌成立。張江長三角科技城聯合行政執法隊是建立在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試驗田”上的一支跨省(市)聯合行政執法隊伍,也是推進毗鄰地區跨區域行政執法的先行探索。(記者 呂倩雯)
原標題:
滬蘇浙毗鄰區域執法協作
長三角八地聯合發布“首違不罰”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