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感謝法律援助中心和史楠律師,及時伸出援手,幫助我維護了合法權益。”近日,卜某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對案件結果非常滿意,來到寧夏鹽池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向辦理律師贈送一面錦旗。
據了解,卜某在一家公司從事文員工作,在職期間公司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期間,該公司單方對卜某進行調崗降薪,卜某提出異議,無果。卜某想解除勞動關係,去年7月來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申請後,指派寧夏鹽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史楠承辦此案,經過庭前調解,開庭舉證、質證和雙方辯論,鹽池縣人民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由被告公司支付卜某兩倍工資差額25954元,保障了卜某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鹽池縣司法局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原則,維護婦女兒童權益,下設婦女兒童維權綠色通道,設立律師值班窗口和溫馨談話室,為來訪婦女提供法律諮詢,對符合條件的婦女給予法律援助。同時,在全縣102個行政村配備可視電話,群眾有法律需求時在1小時內便可以連線值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結合鄉村振興,設立法律服務工作室,將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工作人員的電話公示,暢通群眾法律救濟渠道。
此外,鹽池縣在寧夏率先在法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動法律援助與裁判工作的無縫對接,在全縣9個鄉鎮、殘聯等部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個。在建築工地成立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聯絡點2個,在村、社區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102個,實現了縣、鄉、村法律援助網絡全覆蓋。
據了解,3年來,鹽池縣司法局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55件,受援人數1300餘人,為群眾避免或挽回損失2250余萬元,其中涉及婦女兒童維權的案件274件,佔總數的26%。鹽池縣法律援助中心先後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集體”、吳忠市“巾幗文明崗”等稱號。
責任編輯:張潔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