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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輸49億歐元 法交易員“應賠”100萬

2016年09月25日 06:45:21 來源: 新華社

  法國一家上訴法院23日作出裁決,判處因違規交易造成49億歐元(約合55億美元)虧損的前期貨交易員熱羅姆·凱維埃爾向前“東家”法國興業銀行賠償100萬歐元(112萬美元),而不是此前的49億歐元。

  2008年1月,凱維埃爾被發現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大量購買歐洲股指期貨,最終給銀行造成49億歐元損失。這是全球銀行業迄今因員工違規操作而蒙受的單筆最大金額損失。

  一家法院2010年裁決凱維埃爾濫用信任、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和輸入虛假交易數據等三項罪名成立,判處他入獄5年,其中兩年緩期執行。他還被判賠償49億歐元且終生不得在金融業就職。

  2014年,法國最高法院審理凱維埃爾的上訴,維持刑期判決,但免除罰金,理由是巨額罰金與凱維埃爾的過錯“不相稱”,銀行方面也有自身責任。最高法院還裁定有關賠償訴求可由民事訴訟另案審理。

  位于首都巴黎市郊的凡爾賽上訴法院本月23日裁定,凱維埃爾對銀行蒙受的巨額損失應承擔“部分責任”,而法國興業銀行在內部監管和交易係統安全方面出現漏洞,致使損失的規模失控。

  【銀行“非常滿意”】

  在最高法院裁定免除罰金後,法國興業銀行一直在尋求凱維埃爾作出賠償,聲稱銀行方面“一直認識到監管缺陷和漏洞”,但違規交易的主體責任方還是凱維埃爾。

  外界先前認為,上訴法院可能做出與最高法院同樣的裁定,即免除凱維埃爾支付罰金,這可能成為銀行的“羞辱性”失利。

  銀行代理律師讓·韋伊説,原告方對凡爾賽上訴法院的這次裁決“非常滿意”,銀行方面認為凱維埃爾有能力償還100萬歐元。

  現年39歲的凱維埃爾在裁決後表示,“鬥爭還將繼續”,“我希望最終(把民事賠償金額)降至零,因為我依舊自認不虧欠興業銀行”。

  【交易員“成功轉型”】

  法國國內對凱維埃爾的印象分為兩派,一部分人認為他純屬“流氓交易員”,無視金融監管,給雇主造成巨額損失;另一部分人則持同情態度,認為銀行方面對下屬違規行為早已知情,凱維埃爾只是替罪羊。

  法國媒體援引知情人士的話報道,事實上,在為銀行“賭輸”49億歐元前,凱維埃爾一度通過相同手段讓銀行浮盈19億歐元。不過,凱維埃爾的收入與其交易盈虧規模相比相對低微。

  被判處5年監禁後,凱維埃爾提前獲得假釋,實際在獄中的時間只有150天。出獄後,凱維埃爾轉型成為一名電腦安全咨詢師,化身為批判金融“帝國主義”的“先鋒鬥士”,還因抗議“金融市場的專制”而得到羅馬教皇方濟各的接見。

  今年6月,凱維埃爾與法國興業銀行在訴訟中角色互換,就銀行解雇自己索賠並獲得成功。法國一家勞動仲裁委員會裁定,興業銀行解雇凱維埃爾前完全知曉他的交易行為,解雇他並非出于“真正理由”。仲裁委員會判決興業銀行向凱維埃爾支付45萬歐元作為賠償。(徐超)(新華社專特稿)

【糾錯】 [責任編輯: 余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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