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資|瑞典買房 房貸可還到孫子輩
新華網北京3月25日電 瑞典議會財政委員會近期通過了一項房貸新政,在一定貸款額度下,房貸償還上限可為105年。
各位看官是不是覺得,對於“房奴”而言,把錢還到孫子輩已經是大福利了?其實不然,在這項新政&&前,瑞典人的平均房貸還款年限是140年。大吃一驚有沒有?
那麼,瑞典人是如何把房貸還到140年呢?這105年的新政又有什麼不同呢?
在2014年,有數據顯示,銀行允許近三分之一的房貸申請人被允許每年只還利息。可以想見,這一部分房貸想還清,或許只能靠房貸“繼承人”賣房抵債了。
近幾年來,瑞典房産價格出現了一波較快上漲。一些瑞典人認為,過於松散的房貸政策不利於房地産市場的穩定。因此,在一波討價還價之後,各黨派達成一致,從今年6月1日開始,實行房貸新規。

按照新的規定,每一位房貸申請者有五年的緩衝期。在這段時間內,他們有權只還利息,不還本金。但是五年過後,貸款總額超過房産價值70%的房貸申請人需要每年至少償還2%的本金,而貸款總額在房産價值50%至70%的房貸申請人每年至少需要償還1%的本金。
當然,也有特例,如果房貸申請人患病或者失業,那麼在償還本金時可做適當放寬。
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房價的總體水平與中國一線城市相比並不高,加之超長的房貸還款年限,在瑞典買房似乎顯得很容易。但是,其實在瑞典購房,也有一些隱形的成本。
比如,如果是購買公寓的話,其實只是購買公寓的使用權而非土地所有權。除去一次性支付買房款外,每月還需要繳納不菲的“月例”,類似於國內的物業費。在一些高檔公寓,“月例”甚至要高於中國一線城市一些公寓的租金。這樣看來,在瑞典買房,也沒有那麼容易。(記者蔣驄驍,編輯耿學鵬,圖片來自網絡,新華國際客戶端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