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涉朝鮮新決議的正確打開方式
【中方方案:“無核”與“停和”並行】
最近中方提出的半島無核化與停和機制轉換並行,專家認為這是應對當前半島局勢的重要思路。
趙通説,從歷史上看,朝鮮停戰協定已簽訂60多年。由於交戰雙方簽署的並非和平協定,因此這場戰爭實際上並未結束,半島仍處於戰爭狀態。

長期以來,朝鮮多次呼籲將停戰協定轉化為和平協定,但美國認為朝鮮必須首先履行棄核承諾,才能開始討論簽訂和平協定問題。
趙通認為,對當前半島緊張局面,相關方要深入反省,切實採取措施避免事態惡化,應該認真考量中方的半島無核化和停和機制轉換並行的思路,因為這一思路既堅持了半島無核化的大方向,又平衡照顧了各方主要關切,因而務實而具有建設性。
王俊生認為,“停和機制轉換”對應的是朝方關切;朝鮮安全得到相對保障,有助於“半島無核化”的推進,這一點符合各方利益。
他説,中方的建議照顧了各方需求,有助於消除該地區冷戰格局,推動半島事務相關各方相向而行。
中國外長王毅曾以伊核問題談判為例,提出“十年談判,十年磨一劍”。應對半島局勢,要有長眼光,大局觀。專家認為,新決議是需要的,而後續的對話努力,仍是和平解決半島問題的唯一途徑。不論前路再難,各方也應努力推進。(記者鄭昊寧、耿學鵬、朱瑞卿,編輯耿學鵬。圖片均為資料圖片。新華國際客戶端報道)
【新聞鏈結:安理會此前涉朝決議】
自2006年以來,聯合國安理會關於朝鮮發射衛星、導彈和進行核試驗等活動通過了一系列相關決議。
——第1695號決議
2006年7月15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1695號決議,對朝鮮導彈試射&&嚴重關切和譴責,要求朝方重新做出暫停導彈試驗的承諾。決議還要求有關各方保持克制,不要採取任何可能加劇緊張局勢的行動,繼續通過政治和外交努力尋求問題的解決。當月5日,朝鮮先後向日本海試射了數枚導彈,其中可能包括“大浦洞2號”遠程彈道導彈。
——第1718號決議
2006年10月14日,安理會通過第1718號決議,對朝鮮核試驗&&譴責,要求朝方放棄核武器和核計劃,立即無條件重返六方會談,並決定針對朝方核、導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關領域採取制裁措施。當月9日,朝鮮宣布成功進行一次地下核試驗。
——第1874號決議
2009年6月12日,安理會通過第1874號決議,對朝鮮5月25日核試驗&&“最嚴厲的譴責”,要求朝鮮不得繼續進行核試驗或使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發射活動。決議還對限制朝鮮進出口武器、檢查朝鮮船隻以及防止流入朝鮮的外部資金被用於研發導彈和核武器等做出明確規定。
——第2087號決議
2013年1月23日,安理會一致通過關於朝鮮發射衛星問題的第2087號決議,要求朝鮮遵守安理會有關決議規定,不得再使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發射。決議重申,希望尋求以和平、外交和政治方式解決有關問題,呼籲重啟六方會談。2012年12月12日,朝鮮宣布成功發射了第二顆“光明星3號”衛星。
——第2094號決議
2013年3月7日,安理會一致通過第2094號決議,要求朝鮮不再進行核試驗,放棄核武器計劃,並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決議同時承諾採取和平、外交和政治方式解決當前局勢,重申支持並呼籲重啟六方會談。同年2月12日,朝中社報道説,朝鮮在北部地下核試驗場成功進行了第三次核試驗。此後,聯合國還對朝鮮追加制裁,制裁對象包括朝鮮國家宇宙開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