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旺達總統説將在2017年任滿後再次參選
新華社基加利1月2日電(記者楊孟曦)盧旺達總統卡加梅1日宣布,根據去年年底的修憲公投結果,在2017年第二個7年任期結束後,他將再次參選總統。
去年12月18日,盧旺達舉行修憲公投,讚同將總統任期從目前的7年減少到5年,可連任一次。而在新憲法實施之前將設立7年過渡期,包括卡加梅在內的任何候選人都能參選總統。這意味着,如果卡加梅在2017年競選成功,將連任到2024年。
此後,根據從2024年開始生效的新憲法,卡加梅還能兩次參選總統,如果依然連續當選,就有可能將自己的任期延長到2034年。
盧旺達目前的憲法對總統任期規定為7年,可任兩屆。卡加梅在2003年和2010年連續兩次當選總統。根據現行的憲法,他不能第三次競選總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