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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大“地下錢莊”案揭秘:數千億人民幣轉移境外

2015年11月19日 21:40:06 來源: 新華網

虛設數十境外公司賬戶構架“洗錢通道”

——全國最大“地下錢莊”案揭秘

  新華網杭州11月19日電(記者 方列)NRA賬戶(非居民賬戶)本是銀行係統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內業務結算而設立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通過大量虛假注冊境外公司,將其作為資金非法跨境轉移的“綠色通道”。

  經過長達一年多時間的調查,浙江金華市公安機關偵破全國范圍內首例通過NRA賬戶(非居民賬戶)實施資金非法跨境轉移的“地下錢莊”案件,也是迄今為止中國警方查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買賣外匯案件。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額高達4100余億元,打掉規模以上買賣外匯犯罪團夥8個,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00人,移送外管局行政處罰200余人。

  義烏商人香港注冊幾十家公司 數千億人民幣轉移境外

  “義烏宇富物流公司”——看到這個名字,絕大多數人會認為這是一家開在浙江義烏市的公司。但事實上,這是義烏人趙某宜在香港先後注冊的數十家空殼公司之一。

  2014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發現趙某宜利用上述數十家境外公司在國內開設的NRA賬戶跨境轉移人民幣超千億元,涉及的境內外賬戶多達850余個,主要涉及北京、廣東、寧夏、安徽、江西等地。9月16日,公安部經偵局、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該可疑交易線索交辦給浙江省公安機關。

  “NRA賬戶是新生事物,國內居民並不常用,大多數辦案民警對此也不熟悉,因此我們專門邀請外匯管理部門的專業人員和銀行的金融專家,為辦案民警解答外匯知識、協助分析資金流向。”金華市公安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俞流江介紹。

  經過半個月的鬥智鬥勇,警方最終鎖定了趙某宜公司35名工作人員基本情況,並對依附在趙某宜團夥周圍的施某飛、楊某翔等其他5個“地下錢莊”團夥進行了查證,逐步查清了這些團夥的基本情況。

  2014年12月15日上午,在公安部、央行的統一部署下,銀行部門對全國31個省、91家銀行的3000余個涉案賬戶實施同步凍結,警方抓捕小組對事前確認的58名涉案嫌疑人實施抓捕,並繳獲了大批銀行卡、U盾、電腦等作案工具。“同時凍結這麼多賬戶,在全國范圍內沒有先例,但如果不能同時凍結,極有可能導致後續凍結的賬戶內資金被轉移至境外,這將嚴重影響打擊效果。”金華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張輝説。

  “小收益”贏取“大利潤”130余萬次交易匯成“洗錢大潮”

  在人民銀行、外匯管理等部門的協助下,警方調取了所有涉案賬戶的交易記錄。130余萬次交易是個什麼概念?——“如果我們將所有的130余萬次銀行交易記錄全部列印出來,要耗費35000張紙,堆起來有3米高。”張輝説,由于案情復雜、工作量大,金華警方專門從蘭溪市公安局抽調了80多名民警參與後續案情審訊和調查。通過近一年時間對這130余萬次交易的梳理,一個龐大的非法兌換外幣網絡逐步清晰地顯現出來。

  警方調查發現,趙某宜等人的主要作案手法是利用NRA賬戶的漏洞以及境外購匯沒有限制的特點,將人民幣通過NRA賬戶跨境轉移,在香港匯豐等銀行結匯後打給買家提供的賬戶。為了實現通過NRA賬戶轉賬的目的,趙某宜等人還在香港注冊了數十家空殼公司,專門雇人偽造虛假的交易合同,利用銀行管理審核不嚴的漏洞,將大筆人民幣跨境轉移。

  “他們通常會在每周五的下午將數千萬的資金刷入指定的POS機賬戶,再在下個禮拜一的上午將資金刷出,以此進行外匯買賣。”辦案民警介紹。

  “因為現在銀行對外匯的監管嚴格,所以有很多人為了兌換方便,就來找我們。我們的生意信用度很高,我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調集幾個億的資金。”涉案團夥之一的頭目楊某翔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有的同行到銀行大堂招攬生意,有的甚至還開設了VIP包廂從事兌換業務,生意十分紅火!每次為客戶兌換外幣,收取的費用大概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

  從表面上看,這個費率並不算高,可是由于資金流動量大,這樣的“小收益”卻為犯罪團夥帶來了巨額利潤。警方根據從楊某翔團夥電腦中提取到的電子會計賬,對該團夥每天通過交易美金和港元所得的利潤進行了計算:2014年1月至10月該團夥日常收益在5萬以上,最多的一天竟達153萬元!短短10個月內,就賺了2072萬!而這僅僅是依附在趙某宜團夥下的一個洗錢團夥的非法收益。

  “地下錢莊”造成重大損失 上下遊犯罪更待深挖

  今年4月以來,公安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組織開展了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第一次、第二次集中破案行動已順利結束,破獲170余起重大地下錢莊、洗錢案件,搗毀地下錢莊窩點300余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涉案金額達數千余億元。

  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介紹,地下錢莊不但成為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直接侵害人民群眾財産利益的犯罪活動轉移贓款和洗錢的工具,使大量經濟損失難以追回,而且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轉移渠道,嚴重威脅國家安全。有的還被貪污腐敗分子利用,成為向境外轉移贓款的“幫兇”。一些地下錢莊被利用跨境轉移資金,使大量性質不明的資金遊離于國家金融監管體係之外,極易擾亂國內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

  “除了被犯罪團夥作為轉移贓款和洗錢的工具外,地下錢莊的非法外匯交易還被不法分子作為進行各類新型犯罪的手段。”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副處長束劍平介紹,“在偵辦趙某宜案件過程中,專案組從資金流入手循線追蹤,深挖出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政府獎勵等多起隱藏在非法買賣外匯背後的下遊犯罪。”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認為,要從根本上打擊和防范地下錢莊,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賬戶開立、現金存取等方面的監管,加強反洗錢交易資訊監測,及時發現和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工商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公司注冊的審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注冊無真實業務的公司進行地下錢莊活動;海關部門要加強對出入境攜帶大額現金人員的檢查等。

【糾錯】 [責任編輯: 陳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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