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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叫停”地方政府商標評選認定

2017年07月01日 09:02:11 來源: 法制日報

  工商總局“叫停”地方政府商標評選認定

  張茅強調: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政府不為企業背書

  針對長期以來,馳名商標概念被嚴重“異化”,著名商標、知名商標被當成一種榮譽,由地方政府評選認定的錯誤做法,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叫停”。

  今天,在江蘇省揚州市召開的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工作座談會上,《法制日報》記者獲悉,在西安“電纜事件”發生後,國家工商總局已要求,規范馳名商標、暫停著名和知名商標認定。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當天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商標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使市場和消費者成為品牌價值的最終裁判者,改革政府評選認定的傳統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張茅在講話中多次強調,“政府不為企業背書”。

  政府評選商標面臨越位風險

  會議當天,最新一期《工商行政管理》——一本由國家工商總局主管的期刊,被分發給與會的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局局長手中。

  在這本期刊中,開篇文章即是張茅局長的《提高認識澄清誤區,積極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文章中,張茅明確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受習慣性思維的影響,仍將馳名商標作為榮譽、信譽來宣傳,甚至下達任務定指標,這實際上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與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宗旨相違背。

  張茅進一步強調,“政府評選認定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方式,面臨著政府‘越位’的巨大風險”。

  他指出,這種風險具體表現在:一是政府“越位”影響政府公信力。一個商標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説了算,而是市場競爭中形成的,是消費者選擇的結果。由政府組織評選認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譽為個別企業擔保背書。運用行政權力介入微觀經濟事務,使政府承擔了産品品質問題的無限責任,也存在著尋租的風險。

  二是政府選擇性的支援扭曲了市場公平競爭。許多地方政府不僅評選著名商標、知名商標,還給予大量優惠政策,使企業産品獲得進入市場的特殊通行證,這嚴重違背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三是政府替代市場的評定誤導消費者選擇。政府的信用背書對消費者形成極大的誤導,甚至使一些不法企業利用政府信用制造假冒偽劣商品欺騙消費者,帶來嚴重的社會風險。

  執法資訊“不公開”效果等于零

  除了不應評選認定商標外,政府也不應“選擇”企業信用。

  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國務院明確的改革任務。在此方面,工商總局公布了隨機事項抽查清單,將12類40項工商檢查事項全部納入,100%實施隨機抽查,以此提高監管的規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改變過去“想查誰就查誰”“想怎麼查就怎麼查”的隨意監管方式,從而減少對企業的幹擾,減輕企業負擔。

  張茅強調,“雙隨機、一公開”是監管理念、監管方式的深刻變革。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真正體現隨機的內涵,“不是信用好的、抽查過的,就不再抽查,避免人為選擇”,他説。

  張茅特別強調:“要注重公開透明,強化執法資訊公開化,把市場監管放在陽光下運作。”他透露,有些地區出現了“應公開”與“已公開”不一致甚至相差懸殊的情況。比如,有的地方“應公開”為5000多件,而已公開竟只有7件。

  對于這種現象,張茅表示,很擔心案件處理出現“體外迴圈”,也許是受到地方保護的影響,也許有其他原因,但如果不公開,這種監管的效果就等于零。

  營商環境排名3年提高18位

  作為“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商事制度改革3年多來,從“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再到“多證合一”,每年都有新部署,每年都有新突破,一係列改革舉措充分激發了市場活力,顯著改善了我國的營商環境。

  張茅介紹,從2013年度到2016年度,我國營商環境的世界排名每年提高6位,這幾年共提高了18位,其中開辦企業便利度大幅上升31位。

  而新設市場主體保持較快增長勢頭,也成為推動創業創新的重要力量。據統計,改革前,2013年平均每天新設企業0.69萬戶,2016年是1.5萬戶,今年前5個月平均每天1.56萬戶。

  張茅透露,李克強總理對商事制度改革作出了23次重要批示,強調商事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革。

  最近,日本媒體也稱讚中國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政策措施,打造了良好營商環境,特別提到如“商事制度改革”及“多證合一”改革已帶來全社會創新熱情。

  近日,經合組織《G20結構性改革進展的技術性評估報告》認為,中國結構性改革取得積極進展,特別提到通過“三證合一”“一站式”監督等“放管服”改革措施減少了行業準入壁壘,提高了整體經濟效率。

  “空殼公司”是因監管不到位

  在充分肯定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出成績的同時,張茅也坦陳,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

  比如,有些方面反映,改革節奏快,落實操作難;放開放活快,後續監管難;改革創新快,新舊銜接難;工商改革快、協同推進難;部門要求快,基層落實難,等等。

  張茅指出,改革過程中,出現一些新矛盾、新問題是正常的。改革的過程,就是不斷解決矛盾問題的過程。比如,放開市場準入時出現空殼公司、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現象。

  張茅強調,事實上,這些問題不是改革的結果,不是降低門檻、放開放活的結果,而是事中事後監管沒跟上,“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沒有很好落實的結果。

  張茅指出,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已經從工商自身的改革,拓展為部門之間的聯動改革。改革的任務不斷深化,改革的范圍不斷拓展,改革的難度不斷加大。無論是推動證照整合、削減前置後置審批,還是跨部門聯查,都會面臨更多的統籌協調工作。

  “對此,我們要客觀認識,積極作為,努力擔當,克服畏難情緒。同時,在推進改革過程中,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積極總結實踐經驗,加強改革總體方案和制度設計,提高各項工作的前瞻性,以更好地指導改革實踐。”他説。(本報記者 余瀛波)

【糾錯】 [責任編輯: 郝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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