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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不敢蓋,群眾等不起 “萬能章”該怎麼蓋?

2017年01月03日 13:39:23 來源: 半月談網

  “死亡證明”“居住地證明”“生活困難證明”“無業證明”……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盡管國家三令五申減輕社區負擔,但一枚小小的社區公章,仍然讓社區不堪重負,不蓋公章吃苦頭、蓋了公章吃官司的案例在各地屢見不鮮。社區“萬能章”,何時真減負?

  章之“禍”

  2016年6月,四川成都錦江區某社區居民找到居委會,申請開具“無業證明”,理由是刷信用卡欠了銀行上萬元滯納金,銀行稱如果能找社區開出無業證明,就可以減免滯納金。

  “只知道他在社區居住,現在就業狀況這麼復雜,我們根本搞不清楚,萬一開錯了,説不定還會惹上官司。”負責辦理蓋章事項的社區工作人員説,盡管申請人反覆強調,蓋這個章是銀行的主意,但他最終還是拒絕了對方的請求。

  近年來,各地社區因為貿然開出公章惹“禍”上身的事情不少。吃了無數“塹”的社區幹部長了記性。有社區幹部開玩笑説:“開個證明就像是警察在破案。”但是前來蓋章的群眾不能接受這樣漫長的等待。

  成都武侯區培立社工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王友蓉至今記得,有一次一位老人來到黌門街社區,希望給剛考上大學的兒子開一個居住地證明,但他們家只是戶口在社區,實際居住在其他地方。對這一請求,社區表示需要一些時間了解實際情況。老人等了兩個多小時還沒結果就發怒了,拍桌子吼道:“不就是蓋個章嘛,哪有那麼麻煩!”

  社區不敢蓋,群眾等不起,這對幹群關係和基層治理是一種累積性傷害。在金牛區西北街社區52號院,原本居民説好一起籌錢疏通下水道,結果有一戶不出錢。社區黨委書記陳勇前去調解,得到的回復是“上次你不給我蓋章,這次別想我給你錢” 。

  章之“惑”

  半月談記者在成都採訪發現,目前一些社區仍有超過50項公章“非蓋不可”,主要提供給公證處、銀行等單位,同時也有大量證明需提供給民政、衛計等職能部門。

  2016年6月13日,一位中年男子來到金牛區西北街社區,從皮包裏掏出厚厚一疊資料,包括爺爺和父親的死亡證明、爺爺墓碑的照片、父親墓地安放證明等6份材料。

  “他想要社區給他開一份證明,證明他爺爺、爸爸都去世了。”陳勇説,“我當時很心酸,難道‘死亡證明’不足以證明‘死亡’嗎?”在西北街社區,每月幾乎都有10來個人想在社區開具類似證明,其中以親屬關係證明居多,約佔40%。

  2015年成都市曾出臺規定,凡是公安、民政、房管、教育、衛生等政府部門制發的有效證照能夠證明申請人身份、親屬關係、婚姻狀況、不動産權屬等相關資訊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單位證明材料。各區縣也相繼出臺社區證明蓋章事項“準入清單”。

  實際操作中,社區公章有時候仍然“非蓋不可”。金牛區金琴南路社區黨委書記白剛毅介紹,不少群眾拿著結婚證、戶口簿、死亡證明等證件,讓社區證明夫妻、子女關係或者死亡。“因為公證處、銀行只認社區公章,不認證件。”白剛毅説。

  章之“豁”

  基層治理專家和社區幹部認為,消除社區“萬能章”,關鍵在厘清社區權力邊界,清理各行業涉社區證明事項,依法依規管住公章用途,加快培育社會力量,優化基層治理結構,標本兼治。

  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且社區有能力提供證明的,方可使用社區印章。為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相關部門曾出臺文件,要求以地級市為單位制定社區印章使用范圍清單,各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職責范圍內的證明核實事項不得要求社區蓋章。

  專家建議,可以進一步利用技術打破政府部門、行業之間的資訊壁壘,實現公民及法人基本數據資訊的跨部門、跨區域共用互認,這樣群眾也就免去反覆開具各種證明的麻煩。

  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李羚指出,社區公章折射的其實是基層治理創新的大課題。如今,僅靠社區自治組織,已難以滿足社區居民多元化、多樣化的公共服務需求,根治“萬能章”需加快培育各類經濟和社會組織,密切對接下沉社區的管理和服務事項。(半月談記者 葉含勇 許茹)

【糾錯】 [責任編輯: 陳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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