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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牛鼻子 功夫在平時 全過程把關——專家解讀《關于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

2016年08月30日 17:51:21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朱基釵、孫鐵翔)選什麼人,用什麼人,關乎黨的事業發展,責任重于泰山。近日,中央出臺《關于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為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帶病提拔”問題開出“藥方”。

  專家分析指出,在近期全國省市縣鄉領導班子陸續換屆之際,中央出臺這樣一個重要文件,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匡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重要舉措,將對營造良好政治生態起到重大推動作用。

  織密制度之網

  中國共産黨高度重視通過制度建設來保障幹部的選拔任用,在幹部選拔任用、幹部教育培訓、紀律處分、問責、幹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先後制定頒布了一係列制度規定,不斷織密織牢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之網。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指出,意見的制定頒布,又補上了幹部選拔任用中的關鍵一環,讓這張制度之網更加嚴密,制度的籠子扎得更緊了。

  在吸收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經驗新成果的基礎上,意見共提出6條措施,分別為:落實工作責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嚴格責任追究。

  辛鳴表示,這6條措施通過堅持把責任挺在前面,以責任追究壓陣,打牢日常了解、綜合研判兩個基礎,抓好動議審查、任前把關兩個關鍵,既“源頭預防”又“全程把關”,形成了責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銜接、完整閉合的防范機制。

  中國社科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研究員辛向陽認為,幹部“帶病提拔”危害嚴重,被提拔起來的“帶病”幹部一方面為腐敗的發生埋下了土壤,另一方面挫傷了廣大幹部的積極性。意見緊緊圍繞如何解決幹部“帶病提拔”這一核心問題,從多個層面入手提出對策,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性,釋放出非常明確的制度信號。

  抓住責任牛鼻子

  誰推薦的誰負責,誰考察的誰負責。責任,是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牛鼻子。

  意見把落實工作責任作為首要措施,明確各級黨委(黨組)對選人用人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黨委(黨組)在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要對其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要在意見上簽字。

  “長期以來,很多人認為,選人用人是集體行為,很難説清哪些是集體責任,哪些是個人責任。這就導致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這樣的問題:把人選好了,大家都感到臉上有光,都可以説自己有功;反之,把人選錯了,大家都可以把責任一推了之。”海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李萍表示,壓實選人用人工作責任是意見的一個突出亮點。

  出現幹部“帶病提拔”,如何問責?

  意見提出對幹部“帶病提拔”問題實行倒查,逐一檢查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個環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甄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幹部“帶病提拔”的,要嚴肅追究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幹部考察組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幹部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意見將選人用人的責任進行了細化,對有哪些責任、該誰負責、怎麼負責、不負責會有什麼後果都作了明確規定,為各級領導幹部和有關工作人員履行選人用人責任提供了行動指南,也增強了履職盡責的動力和壓力。”李萍説。

  辛鳴還指出,意見提出要積極探索領導班子成員在動議環節實名推薦幹部辦法,也是基于落實責任的考慮。“提拔的時候是你提名推薦的,是你簽的字,這就倒逼你以對黨和人民負責、對幹部負責的態度,向黨組織真實表達意願。”

  選人用人功夫在平時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這個道理,對幹部選拔工作來説也不例外。

  深化日常了解和注重分析研判,是意見重點強調的及時掌握幹部是否“帶病”的兩項基礎性工作。

  意見強調要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幹部,通過調研、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等渠道,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識別幹部;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收集整理紀檢監察、審計、信訪、巡視、督導等執紀監督方面資訊和網絡輿情反映的幹部有關情況。

  “一個幹部有沒有‘病’,平時就得觀察和研判,僅靠任前考察時了解是遠遠不夠的。”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表示,意見強調的這些工作基本上是平時性工作,如果這些工作得以落實,一個幹部有沒有“病”,有什麼“病”,“病”到什麼程度,黨組織和有關領導幹部就會有很好的把握。

  意見還要求開展經常性分析研判,重點分析研判4類幹部:即現任黨政正職、黨政正職擬任人選、近期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問題反映較多的幹部。根據問題線索,及時對幹部進行談話或函詢,認真調查核實情況。

  江蘇省淮安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張彤認為,解決對“帶病”幹部“了解不全、病而不知”的問題,意見提出對納入考慮范圍的有關人選,要提前審核其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必須把功夫下在平時,通過日常的接觸、長期的觀察和辯證的分析,摸清幹部的“健康”狀況。

  全過程嚴把關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從嚴選拔、從嚴把關是關鍵。如何從嚴把關?意見從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到任職的全過程都作出專門規范,要求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

  動議是選人用人的初始環節。意見提出,堅持先定規矩後議人選,按照以事擇人、按崗選人的要求,對領導班子優化方向、擬選拔職位資格條件和人選産生范圍進行充分醞釀,在此基礎上比選擇優,研究意向性人選。

  李萍認為,這一極具針對性的規定有助于改變以往“因人擇崗”的現象,有效防止了“人情動議”“關係動議”。

  公示是幹部選任接受群眾監督的重要一關。針對一些幹部任用過程中公示環節走過場的現象,意見還特別提出改進考察對象公示和任職前公示方式,探索擴大公示內容、范圍和延長公示時間,充分接受幹部群眾監督。

  關于把什麼關,在近年來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意見進一步提出實行“四凡四必”:即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

  謝春濤表示,意見中的這些規定很實在很具體,實踐中好操作好把握,如果嚴格執行,一定會大大減少幹部“帶病提拔”的現象。

  絕不“因噎廢食”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重視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絕對不能因噎廢食束縛住了黨委(黨組)正常的幹部選拔任用。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李拓指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要注意防止另一種傾向,即不敢大膽使用幹部或有人借此誣告陷害幹部等問題。

  對此,意見特別強調,要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保護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幹部,對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大膽使用。對于一時存疑、暫未使用的幹部,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及時查清問題、作出結論,為那些受到誣告、誹謗、陷害的幹部澄清正名,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誣告陷害行為。

  “意見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具體要求,這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強化正確用人導向,大力培養、大膽使用謀改革促發展實績突出的幹部,讓廣大幹部敢于擔當、更好地幹事,而不是讓幹部不幹事、不作為。”李拓説。

【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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