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更名為社會組織管理局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王思北)記者30日從民政部召開的全國民政係統貫徹《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視頻會議上獲悉,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正式更名為社會組織管理局,對外可稱國家社會組織管理局。
民政部黨組成員、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在會上宣讀了中央編辦關于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有關機構編制調整的批復。根據批復,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正式更名為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為貫徹落實好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完善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政策措施,依法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管工作,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著力加強黨對社會組織工作的領導。與各有關部門齊心協力,全面落實扶持政策,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和更好地發揮積極作用。
李立國要求,全面提高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社會組織的能力,不斷提高學習能力、統籌協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改革創新能力。通過加快建設社會組織管理資訊係統和社會組織信用資訊管理平臺、推進社會組織法人庫建設等,不斷提高對社會組織服務和管理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