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部分高校畢業生自願到基層就業可享受多項優惠政策
新華社石家莊4月29日專電(記者王昆)記者從河北省財政廳了解到,自2016年起,享受城鄉低保政策家庭的河北省屬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及以上、服務期內考評合格的,省級財政對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或助學貸款本金實行代償。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河北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22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基層單位包括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縣政府所在鄉鎮除外)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現場地處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河北省規定,省屬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每生每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河北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符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3年,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就業單位和原就讀高校審核後,報縣教育局核定,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代償資金于申請次年一次性發放給學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