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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生補助金應“剛性發放”

2016年01月22日 19:35:27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 題:貧困生補助金應“剛性發放”

  新華社記者張紫赟、陳俊

  近日湖北金山中學出現貧困生領補助,校方安排舉錢拍照卻不發錢的一幕。家長質疑多年來從未領過錢,校方則回應錢衝抵了學生夥食費。真相有待查明,但學校應規范補助金發放,確保每一位貧困生按時、如數領取。

  國家近年努力支援貧困學子,努力讓每個孩子都有機會圓求學夢,寄宿貧困生補助便是其中一項好政策。湖北省教育廳對此明確規定,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以現金或銀行存折(卡)形式分學期一次性足額發放給受助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因此,這筆資金就應當按時、如數發給相關人員,由他們自由支配使用。

  眼下,金山中學校長已被停職調查,補助金也已發放到位。但以往多年的補助金到底去了哪兒?是真的因部分學生欠繳夥食費,所以打了政策“擦邊球”,將補助金進行衝抵了嗎?這還應查一查,給學生和公眾一個交代。

  即使真將補助金衝抵了夥食費,但這種無視明文規定,“任性”替學生決定資金使用去向的做法,明顯侵犯了學生知情權與自主權。何況,欠繳夥食費的只是部分學生,豈能以此為由剝奪其他學生的權利?

  近年河南、青海等地也出現過冒領、挪用學生助學金事件,説明此類亂象不止湖北一地。補助金發放,不能一發了事,有關部門應徹查資金流向,不要曝光一次才查一次。應完善發放流程,扎牢制度籬笆,嚴格審核、依法行事。除此,學校作為各類學生補助金發放的最後一公里,校方領導要有起碼的職業素養與法律紅線意識,嚴格自律,遵守資金發放規定,杜絕補助金挪用行為。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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