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退役士兵“嘉獎”加分工作
目前,由民政部、總參謀部聯合印發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在部隊引發熱議。文件對服役年限記分、獎勵記分、職業技能等級記分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得分總和將作為政府安排工作排序選崗的重要依據。然而,筆者發現,不少戰士對其中“嘉獎”加分一項表示擔憂。一方面,一些戰士以往對“嘉獎”獎勵不重視,甚至弄丟了嘉獎表,擔心享受不到加分政策;另一方面,不同單位統計戰士獲得的“嘉獎”類別不夠統一規范。
士兵利益無小事,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服役期滿戰士的“嘉獎”加分工作。首先,指定專人負責,細致查閱檔案材料,如果發現缺失“嘉獎”材料,應通過翻閱黨支部會議記錄本等方式進行詳細核對;其次,本人獲過“嘉獎”而檔案中沒有嘉獎表的,要第一時間上報政治部門,待核實後及時補填嘉獎表;再次,統一標準,將團營連嘉獎都納入加分項目中去;最後,還應對單位整理檔案人員進行針對性教育,確保熟悉政策、摸清情況、核準事實,讓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得到維護。(某部 黃 翊、謝文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