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出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三項優待新政
津市積極對接《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跟進探索退役士兵有序安置辦法,通過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出臺了退役士兵安置的三項優待新政。
自主就業優惠政策。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並符合規定條件的,三年內限額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以每戶每年6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對接收退役士兵並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社會效益明顯,有榜樣示范作用的,給予定額補助。吸納退役士兵5人的(含5人),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助期為一年。
自主創業優惠貸款。就業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的,可到市人社局申請辦理最高8萬元的無息創業貸款,還款期限為二年,資助退役士兵創辦小企業、小商場、小家政、小修理、小中介、小服務等微創就業項目。
自謀職業優惠培訓。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以內可以選擇參加一次免費職業教育或技能培訓,培訓期為三個月,培訓結束後,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發給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學完規定課程並考試合格,發給相應的畢業證書。(劉偉 李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