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委員關注“美麗中國” 眾議環保新思路 |

全國政協委員、環保部原副部長張力軍3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專訪時透露,來自環保部的政協委員“兩會”期間將向全國政協提交兩份提案,一份是盡快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另一份提案則是關於煤炭總量控制。
今年環保部共有三位官員作為政協委員參加兩會,分別是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環保部前副部長張力軍與環保部總量司司長劉炳江。儘管今年代表委員已有不少針對環境問題的提案,但來自環境主管部門的委員提案“劍指”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因此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國家針對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刻不容緩!”針對全城熱議的湖南毒大米事件,昨日,全國人大代表、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吳青説,湖南毒大米流入廣東的背後,正是農田土壤被嚴重污染的現實。
吳青認為,現行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很有局限性,大多是宣示性、鼓勵性的條文,可操作性不強。對於污染土壤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當務之急是盡快修訂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目前實施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1995年制定的,已大大滯後經濟社會發展,且主要針對農田。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都應該涵蓋進來,分類設置標準。重金屬、有毒化學物質等含量超過一定比例,就界定為污染。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吳以嶺建議盡快開徵環境稅費。
“對産生工業廢氣多或造成汽車尾氣不合格的企業,要盡快徵收懲罰性環境保護費,如我國大型石化企業等生産的汽油與柴油標準明顯低於發達國家標準,這是造成汽車尾氣污染的源頭,大型電廠燃煤是造成工業廢氣污染的源頭,不僅要限期整改達到環保要求,而且應盡快對這些污染企業徵收環境保護費,徵收的費用一方面用於環境污染的治理,一方面用於因環境污染造成的重大疾病患者的治療費用。”他説。
“誰排放的多,誰多承擔,這在經濟上是合理的”,賈康認為,這樣就可以使排放者約束自己的行為,節能降耗。
賈康説,從國際經驗和我國現狀來看,應該將“碳稅”的改革,設計成雙重紅利的實現過程。
一個紅利是,有了這樣的特定對象的稅收負擔的增加,就使這些排放主體所形成的社會成本內部化。另外一個紅利,降低總體企業所得稅的數額。

吳焰建議,應建立健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加快推動全國性的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建設;進一步細化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財稅支持;構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與綠色信貸的聯動機制。
楊超則建議,保監會應會同環保監管部門建立環境監測機制,引導、鼓勵保險企業加強對環境保護責任保險市場的研究,健全此類責任保險的服務和産品體系,更好地提供市場需要的相關服務與産品,切實解決企業、群眾和政府所面臨的風險壓力。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律師蔡學恩:“大面積水污染、霧霾天氣等跨區域性環境災害事件,都可以直接用法律形式約束。”湖北省唯一的律師代表、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蔡學恩説,他的建議就是呼籲成立專門的環保法庭。
蔡學恩説,“大的項目能不能建,老百姓反對只能向政府反映,這不是一個成熟的機制,應該由法庭來解決這種訴求,通過專業法官,調查各種情況,做出科學的決定。”
| ( 編輯: 徐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