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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隆鼻死亡 手術室發生什麼別成謎
2019-01-10 09:07:39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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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歲貴陽女孩莎莎(化名)1月3日做隆鼻手術時去世事件,引發廣泛關注。1月4日下午,涉事利美康整形醫院稱,莎莎死于手術中的麻醉並發症——惡性高熱。而日前介入調查的貴陽雲岩區衛計局稱,將嚴格按照屍檢報告和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置此事。

  到底是手術操作不當,還是莎莎確有致命的並發症,仍待調查。但從已知的情況看,涉事醫院操作的不規范之處也挺明顯,從整個治療過程來説,涉事醫院至少存在侵犯家屬知情選擇權之嫌。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13條規定,需要實施手術,或者開展臨床試驗等存在一定危險性、可能産生不良後果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在患者處于昏迷等無法自主作出決定的狀態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説明等情形下,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説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執業醫師法》第26條也規定,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但從涉事醫院提供的“大搶救記錄”來看,莎莎在下午5點24分做完隆鼻手術,5點30分後開始搶救,“媽媽多次上樓詢問”,醫生仍堅稱“麻醉勁兒還沒過,正在恢復”。

  由于醫生和家屬對待患者的態度不同,在選擇搶救方式時的目的也會存在差異,如醫生可能存在僥倖過關、擔心轉院影響收益等心理,家屬則會以生命為重。這並不是質疑涉事醫院在轉院過程中有私心,具體結果也應以官方調查為準。但在這起醫療事故中,假如涉事醫生尊重了家屬的知情選擇權,及時告知莎莎的情況,讓家屬有機會參與,哪怕結果不會出現重大轉機,至少也體現了對家屬和患者的尊重。

  當醫療風險無法被百分之百防控,對醫療操作規則、法律法規以及倫理的遵守就該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若能嚴格按照操作規則、守法守規,有些醫療事故或可避免,就算不能,至少留給患者家屬的遺憾也會少些。

  收費數萬、號稱“沒有風險”的隆鼻手術讓人喪命,手術室沒攝影頭,術前未充分解釋風險……被曝出這些亂象的涉事醫院,連基本的病危資訊都未告知,還“偷偷摸摸轉院”,足見其亂象重重。19歲女孩隆鼻死亡,背後的問題需要查清。對于目前已暴露出的不尊重家屬知情權、選擇權等不規范操作,裏面的“鍋”顯然沒法輕易甩掉。(羅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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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潔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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