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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證監管規范、用藥安全 網售處方藥落地引擔憂
2020-11-25 07:41:47 來源: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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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正式對外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對于網絡銷售處方藥擬有條件放開的內容引發熱議。醫藥電商平臺歡欣鼓舞、盼來了政策曙光,而擔憂者則對監管規范、醫保支付、用藥安全等問題提出質疑。

  “放”與“不放”的監管困境

  時隔兩年多,藥品網絡銷售規定再度徵求公眾意見。11月12日至11月30日,國家藥監局就《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中對于處方藥銷售的規定提到,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並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

  這一“反轉”讓醫藥電商平臺從業者們摩拳擦掌,躍躍欲試在市場中博得一席之位。“從2014年開始網售處方藥的‘閘門’已經‘幾開幾合’,一開就‘亂’一關就‘死’,能做到今天的,都是想在行業裏踏實做事的企業,這次徵求意見稿又提升了我們的信心,在新一輪的行業規范洗牌中我們肯定有發展機遇。”一網絡藥品銷售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

  醫藥電商平臺漏洞明顯

  在“萬物觸網”時代,網售處方藥將是大勢所趨,但在缺乏約束的“窗口期”,遊離于監管之外風險重重,平臺管理沒有統一標準,良莠不齊的現象導致電商平臺違規銷售處方藥的現象並不少見,有媒體曾對18家網絡購藥App展開測評調查,發現其中16家不合規展示或銷售處方藥,違規銷售處方藥甚至還引發悲劇——2018年兩名女孩先後網購秋水仙鹼片劑的處方藥,均因過量服用而亡。

  而在目前運作較為規范的平臺,也並非“百無一失”。記者在某電商平臺嘗試購買處方藥阿莫西林,平臺在藥品展示頁標注有“處方藥”字樣,下單後也有選項要求——確認服用過訂單中藥品,且無不良反應。在“提交預訂”按鍵旁邊注有“處方藥下單後需立即補充問診資訊”的字樣。

  確認付款後補充填寫用藥人資訊隨即進入等待醫生開方環節,半分鐘後記者收到平臺醫生致電,詢問是否為醫生開具處方,當記者回答並非醫生開方,而是按照以往生病用藥習慣網購抗生素藥後,平臺醫生拒絕開方,訂單也自動取消,係統自動退款。

  當記者第二次下單時,在問詢環節換了一位平臺醫生,該醫生僅提出“藥物之前有無用過、有無過敏史”,回答“用過、無過敏”後,平臺醫生即開具網上處方,醫生開方、醫院藥師審方、藥房藥師審方三個環節僅在八秒鐘內完成,網絡藥房開始進入發貨流程,整個過程並未要求記者上傳線下醫院就診資訊、實體醫院醫生處方等相關資料。

  處方藥安全“觸網”還需邁過三道坎

  對于網售處方藥“放”與“不放”,輿論爭議也比較激烈。支援方認為對于患有慢性病的老年患者,不用頻繁去醫院開藥取藥提供了較多便利,同時也減輕了醫院門診人滿為患、就醫體驗感差的壓力。網民“一杯暖暖茶”表示,我是支援的,對我們這種每天必須吃藥的病人來説很便捷,只需要上傳病歷就可以買到處方藥,不需要大老遠地挂號排隊。

  質疑方則表示,處方藥的安全性遠比其便利性重要,網售處方藥一旦放開將導致假處方泛濫,而濫用的處方藥將嚴重威脅患者健康,網民“瘋風封豐”表示,處方藥相對風險高,現如今線下藥店還存在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如果放開網銷,那風險更加難以控制。

  便利和安全的權衡考驗著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的智慧,業內人士表示處方藥安全“觸網”還有三道坎需邁過。

  一是電子處方的流轉。目前處方的可靠性、真實性是一大難題,實體醫院醫生開具的處方主要用于院內流轉。有電商平臺從業者表示,可以通過電子處方平臺監控電子處方在平臺內的流轉,使得電子處方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管,也能很大程度上保證處方來源的真實可靠性。

  二是與醫保支付的對接。杭州市民陳敏明表示,即使處方藥可以網上銷售,但老百姓可能還是願意在醫院或者藥店購藥,“醫保支付是其中的關鍵因素”。華東醫藥(商業)戰略企劃部經理徐靜表示,處方藥網售放開更多是解決灰色地帶的合法化問題,對存量市場影響有限。目前醫保基金預算與定點醫藥機構掛鉤,而大量處方藥都是醫保目錄內的,如果處方藥網購平臺不能實現線上醫保支付,會影響患者的使用積極性。

  三是監管細則待落實。浙江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網售處方藥有條件放開可以看作是藥品新零售的開端,無論是電子處方共用,還是處方審核等都應該在監管者嚴格監督之下,既要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不給平臺方留空子,也要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進行全程監控。(記者 黃筱)

【糾錯】 責任編輯: 王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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