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9月7日電 題:電動車被拖走之後
新華社記者楊紹功
到菜場買個菜,才幾分鐘工夫出來,電動車被拖走了。放在過去,家住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的邢女士可能要跟執法人員論論理的。比如,市場門口在修路,路牙子太高,車擺不上去,只好停路邊。又比如,“憑什麼只拖我的車不拖別人的?”
但這次,看著城管和交警把電動車推上拖車,邢女士問明該怎麼把車取回來,就掏出手機給家人打電話,讓家人在網上繳納20元罰款,等下午下班她再去領車。
“沒理可講,畢竟是我錯了。”邢女士對記者説,“汽車亂停不也吃罰單嘛!”最近老看著他們在拖車,有亂放的就拖走,環境確實好多了。
在高淳,像邢女士這樣的市民態度的改變,源于對執法常態化、權威性、公正性的認知,這是當地綜合執法改革不斷深化帶來的新變化。
城管和警察一起上路執法叫“城警聯勤”,借鑒了其他省份的經驗,在高淳區淳溪街道率先落地。2019年6月,這個街道的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合交警部門、特巡警大隊成立聯勤工作組,現在有3支城警聯合執法隊伍,每隊12個人。
淳溪街道政法委員史先英説,城警聯勤解決了很多跨界執法難題。比如,佔道經營涉及車輛違停,既有城管管的又有交警管的,一起執法,溝通沒了障礙。又如,小商販不配合,以往城管只能“圍觀執法”。現在,公安部門可以當場調取個人資訊,對抗法人員予以口頭警告,執法效果就達到了。
城警聯勤是怎麼實現的?從當地綜合執法改革的人員安排可見一斑: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周小雨同時還是區城管局局長,他告訴記者,自己曾在公安係統工作。而淳溪街道政法委員史先英,也是淳溪派出所的所長,又分管街道的城管工作。
人員調整的同時,高淳區對執法機構進行了整合。將城管、城建、房産等22個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責和執法機構合並到綜合行政執法局,把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的執法力量組成專業執法大隊。50名執法人員下放到各鎮街,街道也有了執法權。
機構作整合,職權必須厘清。高淳區把1743項行政處罰權、38項行政強制權交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行使,又編制並公開運作綜合執法權力清單與責任清單,理順綜合執法局、行業主管部門、鎮域執法大隊之間的職責邊界,厘清直屬執法大隊、專業執法大隊之間的執法權力事項,確保“令出一門”。
綜合執法改革的不斷落地,讓“一支隊伍管執法”成為可能。周小雨説,原來被動的執法變得更加主動。一年多來,高淳區已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檢查2000余次,農業、城建、水務等集中行使處罰權的各執法領域辦案數量均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同時,人的協同帶來資訊互通。數字化城管平臺和公安視頻監控設備結合起來,形成數字化城市管理係統。網格化巡查、部門移交、街鎮上報、群眾舉報的案件,都可以通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揮中心辦理。
旁觀了高淳區“城警聯勤”執法的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員會公眾委員、東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啟川認為,從聯合執法到綜合執法,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化,執法服務也將更加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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