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7月6日電(記者朱青)“來吧,咱們拍個合影。”民警張有中在路邊,對一位逆行的騎電動車男子説。6月中旬以來,在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者在接受處罰時有了一個新選擇——和交警合影發朋友圈認錯集讚,現身説法宣傳交通安全。肥東交警也以這種“溫柔執法”的方式在網上圈粉無數。
想出這種“溫柔執法”方式的人是肥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撮鎮中隊的副中隊長劉濤,他説自己的新思路是來自于自己所在轄區的路面執法實踐。
“撮鎮龍塘地區由于快遞物流業比較集中,電動車保有量一直比較大,交通秩序比較復雜。”劉濤説,電動車亂穿行,逆行行駛等已經成了交通事故高發的一大誘因。
“針對電動車逆向、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電動車闖紅燈、電動三輪車違規載人以及駕駛機動車未係安全帶、摩托車不戴頭盔等比較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簡單的處罰收效甚微,而且單純的處罰很容易造成駕駛員的抵觸心理。”劉濤説。
為了能更有效地整治道路秩序,肥東縣交警自6月中旬起,開始採取這種能産生更好教育宣傳效果的處罰方式。
“我們在查處電動車逆向、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輕微違法行為時,採取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式。車主可以自願選擇,如果願意將與交警的合影發在朋友圈,配合敘述自己具體違章行為的文字進行警示宣傳,並承諾今後遵守道路交通規定,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在朋友圈集讚和邀請好友轉發之後,可對其從輕處罰或免于處罰。”劉濤介紹。
記者看到,一些違章行駛的電動車主在交警的詢問下,也更樂意選擇“溫柔處罰”。一位載著10歲孩子的女性電動車主在機動車道逆行時被執勤交警攔下,在被批評教育之後,選擇了帶著孩子一同觀看道路安全警示教育片,並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現身説法。“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今後也要給孩子做個好榜樣。”她説。
民警張有中表示,在路面執法的實踐中,違法行為人大多非常積極配合,也願意主動當遵守交規的義務宣傳員。
“現在一條朋友圈的宣傳能引發很多親朋好友的共鳴。違法行為人的自身經歷更具説服力和感染力,這樣點對面的宣傳效果會更好。大家也更能夠接受這種‘溫柔’的處罰,一舉兩得。”張有中説。
劉濤説,教育為主,處罰為輔,是交警在路面執法的準則。“路面秩序復雜多變,下一步我們還將不斷拓展新思路,目的只有一個,保障大家出行更順暢、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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