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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0月12日電(記者郭強)江西省日前印發全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江西省水生生物保護區和長江江西段實行全面禁捕,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鄱陽湖實行全面禁捕。
江西省要求,各相關縣(市、區)政府要嚴格按照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轄區內漁民身份、漁船漁具、土地資料、就業方向、職業培訓需求等基本情況的登記確認工作,並明確捕撈船網回收時間、類型、程式、補償標準等,對禁捕水域的合法捕撈漁船、網具、動力機械進行合理回收補償和處置。
在禁捕退捕的同時,江西要求各地積極幫助退捕漁民實現轉崗就業。對有就業創業意願和能力的漁民,按照常住地原則,全面納入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係,並按規定落實惠農信貸、稅費減免、貸款貼息、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對轉崗就業難度大的大齡、傷殘等困難漁民,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就業援助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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