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深圳12月16日電(記者周科)記者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被告人江治萍等76人共同或分別犯合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産經營罪、強迫交易罪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至無期徒刑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江治萍等76人自2012年起,設立淘公關公司、廣明發公司等多家公司,以淘寶代運營服務為名,採取多種欺詐手段誘騙被害人簽訂合同並騙取被害人款項,構成合同詐騙罪。在經營過程中,江治萍、熊敏等被告人採取威脅、騷擾、毆打、惡意點擊的手段應付維權被害人或競爭對手,構成尋釁滋事罪。呂錫文強迫他人低價出讓公司股權,構成強迫交易罪。本案涉及被告人和被害人人數眾多,涉案金額超3億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江治萍等76人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江治萍、熊敏、顧華明等9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呂錫文構成強迫交易罪。其中,被告人江治萍、熊敏、顧華明三名主犯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7年、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其他7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5個月至7年6個月不等。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品質發展,怎麼消除“遊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用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