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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8月28日電(記者周科)深圳警方27日晚發布警情通報稱,一男子因在QQ群中發表一些嚴重侮辱樂清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女孩的言論,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據通報,樂清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案發後,QQ昵稱為“深圳-沒車”的網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發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論,立即引發網民憤慨,已嚴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8月27日,深圳網警根據舉報線索在寶安區某工業園內查獲該嫌疑人。經審,張某金(男,22歲)對其在網上散布侮辱性言論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公安機關提醒,網絡平臺非法外空間,公民都應當對自己網絡言論承擔起責任。在網絡上對他人進行侮辱並擾亂社會秩序的言行,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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