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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 熊琳)記者14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當事人前往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等6家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可根據解決糾紛實際需要申請律師調解,助力當事人高效、便捷解決糾紛。
日前召開的北京市多元調解與速裁工作推進會上,發布了《北京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三年規劃(2018—2020年)(審議稿)》及相關工作文件,以進一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糾紛化解,提升糾紛化解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當事人前往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朝陽區人民法院、海淀區人民法院、豐台區人民法院、通州區人民法院、房山區人民法院等6家試點法院,不僅可以選擇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先行調解,還可以選擇律師特邀調解員先行調解。
該負責人&&,當事人可根據解決糾紛的實際需要,依據法院提供的律師調解員名冊選擇律師調解員進行調解,也可申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中的律師調解員進行調解。通過充分發揮律師在化解糾紛中的專業、職業和實踐優勢,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有效降低糾紛解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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