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大連頻道專題報道           
 
 

          隨新《婚姻登記條例》而來的變化

    8月18日,國務院頒佈了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這個取消單位介紹信和強制婚檢的條例雖然到10月1號才能正式實施,可其中關於結婚、離婚不用開證明和取消婚檢、自主檢查已經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熱點。新條例實施後,大連婚姻登記機關主體將集體大變臉,由自收自支性質轉向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婚姻登記與婚姻服務徹底分家,這種改變預示着婚姻登記過程中的各種變相收費的徹底結束。對於取消婚姻狀況證明和不強制婚檢可能帶來的重婚、輕率離婚和優生優育等問題,專家則提醒相關部門和準備結婚的人:得提前做好心理準備,並不要忽視婚檢。

 
 
       背景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前不久簽署第387號國務院令,頒佈《婚姻登記條例》,新華社8月18日受權播發了這個條例。《婚姻登記條例》分總則、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罰則、附則等共六章二十二條。
      條例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分總則、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罰則、附則等共六章二十二條。

  “總則”明確了制定條例的目的,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具備的要求等。

  “結婚登記”主要規定了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以及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在何種情況下當場予以登記併發給結婚證或不予登記;請求撤銷婚姻的應出具證明材料等。 “離婚登記”規定了內地居民及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三種情形等。

  “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建立婚姻登記檔案;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損毀的,當事人可申請補領。

  “罰則”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違規辦理婚姻登記及亂收費等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依法受到行政處分。

  “附則”規定,本條例自2003年10月1日施行。  
     婚姻登記證書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8月19日透露,我國傳統的紅、綠兩色婚姻登記證書將在顏色和格式上有變化,以符合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要求,並適應婚姻登記工作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張明亮介紹,按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財政部的規定,各地辦理婚姻登記只收取工本費,每對9元。因成本不高,導致傳統的婚姻登記證書製作質量較低,既不利於當事人保存收藏,也不利於外出攜帶。因證件紙張強度不夠,微機無法操作,往往要靠工作人員手工填寫,缺乏法律證書的嚴肅性。同時,按照國際慣例,法律證書不適宜展示強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傳統的大紅、大綠顏色的結婚、離婚證,將在顏色和格式上發生變化。目前,婚姻登記證書的樣式、格式正在研究中。

新《婚姻登記條例》蘊涵濃濃人情  
  新條例的“變臉”折射出時代的變遷和社會的進步,讓無數相戀男女感受到了嚴肅的法規後面的濃濃人情。

  ■與時代接軌 人情味更濃

  新條例取消了內地居民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需要由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的規定,要求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當場予以辦理(原條例規定,離婚在一個月內辦理)同時,修訂條例也使《婚姻法》的貫徹實施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需要。

  ■婚檢由強制到自願

  在婚檢制度實施過程中,由於《婚姻法》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確而流於形式。新條例不把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願到醫院檢查身體。

  ■農村婚姻登記亂收費有治了

  為了從體制上解決農村婚姻登記長期存在的搭車收費、違法登記等問題,進一步規範婚姻登記工作,新條例規定: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單位“土政策”必須撤銷 一些地方借婚姻登記搭車收費現象有禁不止,使得群眾不堪重負,無力結婚。這些“土政策”都與新修訂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相違背,必須堅快廢止。

  解讀《婚姻登記條例》

  簽份聲明就能拿到結婚證

新《婚姻登記條例》産生新問題  
  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登記  

  在大連工作5年多的張小姐和男朋友戶口都在哈爾濱。她聽人説,在新《條例》公布之前,像他倆這種在大連工作多年,有固定工作,有固定住所的人,只要從戶口所在地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就可以大連的婚姻登記機構登記。她一直覺得回老家開證明信比較麻煩,一心想等着新《條例》施行,不再用婚姻狀況證明信了再去登記,不知道按新《條例》她是不是可以這樣做。據了解,目前有一大批像張小姐這樣在大連工作的年輕人。昨天,記者連線得到的答覆是:根據新《條例》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不能在第三地登記。

  婚檢自願要把住優生關

  取消婚檢不只是準新人少交240元錢那麼簡單,婚檢對疾病的篩查作用毋庸質疑。在記者的調查採訪中,醫生們都稱,目前,大部分人群對自己本身的健康狀況都不了解,何談去了解另一方的身體狀況對婚姻的影響。雖然目前的體檢形式多樣,但各有側重又造成醫生的“分段站崗”的局限;衞生部門從強制婚檢撤出,誰來把住優生的關卡,目前,大連相關的計劃生育、衞生、民政部門還沒有具體意見。另一方面記者了解到,即便是自願婚檢,考慮到一部分貧困人群的經濟承受能力,有關人士認為,如果把婚檢納入醫療保險管理,倒是一個兩全的辦法。 〔詳細報道〕

  婚檢不強制 有人歡喜有人憂

  婚檢自願誰來把住優生關

婚姻登記管理處對新條例做好準備  
  西崗區婚姻登記管理處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其實早在今年4月,他們就接到了民政部統一印製的當事人聲明詞、宣誓詞等表格,屆時還必須有專門工作人員引導新人宣誓。隨着新《條例》即將公布,他們正在做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對電腦程序進行調試等。   

  據工作人員介紹,新《條例》施行,新人辦手續的程序簡潔了,時間也會縮短,不過,管理的難度加大了。按照目前的戶籍管理辦法,戶口由公安部門管理,新人用戶口本、身份證宣誓登記結婚,民政部門無權在戶口本婚姻狀況一欄上填寫婚姻狀況,這樣一來一些心存不軌的人就有機可乘。所以,他們現在正積極與公安部門&&,協商是否可由民政部門填寫婚姻狀況一欄,以杜絕管理上可能出現的漏洞。   

  各區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眼下《條例》還沒有旅行,所以新人登記時一定不要忘記帶單位或街道的婚姻狀況證明。〔詳細報道〕

  大連婚姻登記初定“十一”不休
                 
       (來源:大連日報、新商報、大連晚報、半島晨報、大連電視台 編輯:煒薇)
版權聲明: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華社及新華網各種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 均為新華通訊社版權所有,
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電話:86-411-2495894
廣告:86-411-2484374 2484294 2484547
CopyRight:XINHUA NEWS AGENCY 製作單位:新訊社大連信息諮詢中心  新華通訊社網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