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海南&&政策規範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
嚴格限制向個人供應國有住宅用地
為進一步規範海南省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工作,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供應、規劃管理、建設管理、對外轉讓、不動産登記、執法檢查、處置虛假宣傳七方面全鏈條規範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
《通知》明確,嚴格限制向個人供應國有住宅用地;加強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規劃管理和建設管理;嚴格監管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轉讓行為,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不得分幢、層、戶、間轉讓,在建、已建的自建房整體轉讓給個人的,受讓人須符合屬地房屋限購政策;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不得分割登記,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轉讓辦理不動産登記時,受讓方為共有人的,不動産登記簿和不動産權證書應列明全部共有人。
《通知》要求,相關部門要常態化開展執法檢查,做到國有住宅用地自建房項目事前、事中、事後常態化監督檢查;依法處置虛假宣傳,對排查發現或者移交的虛假宣傳和違法商業廣告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通知》還明確,文件印發施行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可依法辦理不動産登記;再次轉讓的,應按本通知要求執行。(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孫慧 通訊員崔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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