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運營獎勵補助暫行辦法

2022-08-02 09:06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口&&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運營獎勵補助暫行辦法

  每家基地最高可獲 120萬元獎勵補助

  海南日報記者7月31日從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海口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運營獎勵補助暫行辦法於近日&&,將於9月1日起實施。

  根據該辦法,符合相關規定的海口市各類孵化載體運營單位,可直接向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出申請,提交《海口市創業孵化基地申請認定表》等材料,最終評估累計得分80分及以上,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創業孵化載體,將報請海口市人社局認定為“海口市創業孵化基地”。

  據悉,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1年以上的,海口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每年對其上年度運營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給予運營獎勵補助。

  獎補標準為:建築面積在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不含)之間,且入孵企業達到30戶的創業孵化基地,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入孵企業達到40戶的創業孵化基地,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120萬元;國家、省及市獎補政策不可兼得。(記者鄧海寧 通訊員莫奇鍵)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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