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啟動深化擴權強區改革
海口將下放92項市級事權到市轄區(園區)
“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且由市轄區(園區)實施更為高效、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的市級管理權限,原則上下放到市轄區(園區)。”7月8日,海南日報記者從海口市深化擴權強區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近日,海口市委、市政府印發《海口市進一步擴權強區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城市建設維護、投資項目、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財政稅收等方面的92項市級事權下放到市轄區(園區)。
根據《意見》,海口將在城鄉規劃管理、國土資源管理、城市建設維護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投資項目管理、交通運輸管理、林業管理、機構和人事管理、財政稅收管理等方面進行優化。
《意見》提出,要合理劃分市、市轄區(園區)兩級權責關係,注重責權匹配,事權和財力對等,重點增加區級發展經濟功能。理順市與市轄區(園區)、市轄區與園區的關係,調動市轄區(園區)發展經濟的主動性,根據事權匹配原則,合理調整財政收入、土地開墾等指標。
在該項工作中,海口既強調放得下,又確保接得住、用得好,通過科學規範定責賦權,着力推動資源力量下沉,加強責任落實監管,讓區級更好地推動轄區經濟全面發展、更好地為群眾提供精準有效的管理和服務。
會議提出,各區和園區既要推動競相發展,又要堅持協作互補,重點完善區級發展經濟功能,鼓勵和支持各區建設區級産業園,推動區級經濟全面發展、做大做強;同時,堅持全市發展“一盤棋”,做好産業規劃,加強分類指導,引導各區錯位發展,構建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發展格局。(記者習霽鴻 計思佳 實習生林貽慧)
| 手機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