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海南海事局在海口向一名持有外國船長適任證書的中國籍船員簽發了全國首張外國船長適任證書承認簽證,標誌着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員管理制度建設又一便利性舉措落地實施。
據悉,此次申請承認簽證的船員已持有新加坡船長適任證書,新加坡已與我國簽署海員適任證書互認協議。根據國際公約及我國現行法規,船員持有與我國簽署船員證書互認協議的國家所簽發的管理級船員適任證書,包括船長、大副、輪機長、大管輪,在中國籍船舶上任職的,應當取得由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外國船員適任證書承認簽證。申請承認簽證前,需參加相應培訓,並通過海事管理機構的考核。(記者陳雪怡 通訊員任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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