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試行業主決策電子投票規則

2022-03-02 08:38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口試行業主決策電子投票規則

  14項“身邊事”可以微信投票表決

  為提高社會治理智能化水準,更好地維護業主權利,海口市住建局近日發布《關于印發<海口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規則(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按照該“電子投票規則”規定,海口市行政區域內已建立物業管理區域電子投票數據庫的,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應當採用電子投票。該投票規則規定,電子投票前,業主先關注“海口市産權房屋交易與産權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在公眾號的“海口業主決策平臺”專區,按照操作提示將業主身份與微信公眾號綁定。業主可以在微信公眾號接收投票係統發送的投票資訊,並進行投票。投票係統于投票開始時間起自動向業主發送投票資訊,在投票截止時間自動終止投票。業主表決意見包括:同意、反對、棄權3種。

  《通知》明確,投票係統採集的一個專有部分有兩個及以上業主,且業主身份均與“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産權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的“海口業主決策平臺”綁定,該專有部分的電子投票表決意見採用第一個投票業主的意見。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于投票係統生成表決結果、表決明細後的1個工作日,將表決結果、表決明細的電子文檔送達給會議組織機構。會議組織機構應當自收到表決結果、表決明細之日起3日內將其公示,公示時間為10日。對公示的表決結果、表決明細有異議的,異議提出人應當在公示期間實名書面提出,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規處理。

  據了解,業主採用電子投票決策的事項共有14項,包括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的選聘,決策小區物業收費標準,對小區公共部位合法經營的收益管理,以及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等。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委員會違反本規定,不採用電子投票形式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通告全體業主。(記者劉夢曉 實習生張夢真)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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