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確春節期間農村地區返鄉人員排查管控要求

2022-01-14 08:27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南明確春節期間農村地區返鄉人員排查管控要求

  個人舉辦5桌以上宴會須報備

  為做好我省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1月13日,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關于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農村地區返鄉人員排查和管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農村地區返鄉人員排查管控范圍。農村專班排查管控的返鄉人員范圍主要有兩類:一是1月1日至3月15日從外省返回海南省行政村(含農墾居)內居住滿24小時以上的人員(農村社區、小區除外);二是省內返回行政村(居)居住的四類人群(以下簡稱“四類人群”),包括省內從事進口冷鏈食品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人員、隔離場所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

  開展返鄉人員排查登記。建立“省分包市縣、市縣分包鄉鎮、鄉鎮分包村(居)、村(居)分包戶”機制,逐級壓實責任,做到當天返鄉當天登記,確保返鄉人員登記到位。以村委會為網格單元,充分發揮村“兩委”幹部、村小組幹部、鄉村振興工作隊作用,落實登記工作,提醒返鄉人員每日落實健康監測制度,做到有異常情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排查發現有中高風險地區未按疫情防控規定返鄉的,要立即向市縣指揮部報告。省內四類人群的行業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返回農村地區人群資訊反饋給村級行政組織,實現重點人群閉環管理。每天上午9點前,市縣指揮部向省農村防控專班報送前24小時農村地區返鄉人員核查情況。

  《通知》要求發揮基層診療機構哨點作用。加強鄉村醫務人員的防疫培訓,執行標準化接診流程,提高其防范意識和甄別能力,鄉鎮衛生院指定專門的醫務人員對接每個村衛生室,實行異常情況當日報告制度,做好返鄉人員流動人口的追蹤篩查,村衛生室應當將有異常情況的人員向村級行政組織反饋,村級行政組織應當做好重點監管、事後跟蹤、定期回訪。如有確診病例,應當立即報告並啟動應急預案。

  嚴格漁港漁船漁民管理。沿海市縣要嚴格落實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重點核實中大型漁船出港船員名冊、疫苗接種、防疫物資配備等情況。推動漁船船東船長落實承諾制,承諾及時如實報告進出港情況。設立疫情防控獎懲制度,對履行承諾制好的給予獎勵,對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視情況扣減或取消船舶更新改造補助和油價補助等惠農補貼。要將《海南省漁港漁船漁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制度宣傳貫徹到各漁港、漁船、漁民,強化漁業疫情防控意識。

  移風易俗減少聚集。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原則,確需舉辦的盡可能縮小活動規模,承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須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就餐人員落實掃碼、現場測溫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後進入就餐場所,做好餐廳的通風消毒工作;自行舉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個人,須向屬地村委會報備,落實屬地疫情防控規定。村“兩委”要加強督促指導和宣傳教育,增強村民自我監督、自我管理能力。

  《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2022年3月15日。(記者馬珂 實習生王菲)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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