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知識産權局印發《海南省地理標誌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強化地理標誌保護,深化地理標誌管理改革。
地理標誌産品保護示範區,是指以國家知識産權局認定的地理標誌為對象,在省內具有較大産業規模、較顯著社會經濟效益、較高保護水平,制度健全、機制完善、管理規範,産品特色鮮明、知名度高,對全省地理標誌保護起示範、引領、推廣作用的保護地域。示範區僅示範一個地理標誌保護。
示範區要在經國家知識産權局認定的地理標誌中遴選典型代表,加強地理標誌保護制度機制建設,提升地理標誌保護能力,形成特色鮮明的地理標誌保護體系。原則上以地理標誌保護地域所在行政區劃為單位,在市縣政府領導下,統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要樹立省級地理標誌保護示範精品,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保護經驗。
文件列明了示範區申報的相關條件,其中包括“具有産業優勢”,要求所示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者數量達區域內相關産業生産市場主體總數的50%以上,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市場主體産值達區域內相關産業産值的50%以上。(記者蘇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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