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居房價格不高於上年商品房售價60%

2021-12-25 20:00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海口12月25日電(記者王存福)根據海南省近日公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安居房每平方米銷售均價不得高於所在市、縣、自治縣上一年度市場化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60%。

  上述規定所稱安居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按照有關標準建設,限定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轉讓年限,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産權,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供應的共有産權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統一管理。

  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或者引進人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一套安居房: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所在市、縣、自治縣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至少一人或者引進人才已在海南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於183天。

  根據規定,安居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其每平方米銷售均價按照項目所在市、縣、自治縣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房價收入比不超過10倍確定,或者不得高於所在市、縣、自治縣上一年度市場化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60%,具體價格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市場化商品住房均價、居民家庭收入等因素確定。安居房購房人的産權份額按照70%確定,並在購房合同中約定。

  安居房實行輪候分配製度,綜合考慮工作和居住就近、便利等因素,合理分配房源。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安居房房源數量、申購人數等情況制定輪候規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責任編輯 韓昊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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