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通告,宣布全省範圍內存量變型拖拉機牌證已全部依法依規登出。自31日起,所有由海南省核發的變型拖拉機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等牌證一律失效,相應變型拖拉機不得繼續使用。
近年來,海南省持續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根據通告,此次全省範圍內的牌證登出工作,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1〕1號)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執行。截至2025年12月27日,全省存量變型拖拉機的牌證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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