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新規下月起施行
繳存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大病致困可提取公積金
11月25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於開展因大病致困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12月1日起,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致困可提取公積金。
《通知》明確,繳存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因患大病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2025年12月1日起,經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及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或海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1萬元及以上的,繳存人家庭可申請按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提取住房公積金,且不超過本人賬戶餘額。
因大病致困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在聯網獲取海南省醫療費用結算信息後辦理,繳存人應自結算之日起當年度或次年度內申請。《通知》明確聯網能夠獲取醫保報銷結算信息及關係證明的,零材料申請辦理;無法聯網獲取配偶、子女關係證明等信息的,需提供《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或公證書等證明材料。繳存人符合條件的,可登錄“海易辦”APP、海南省政務服務網,或在我省各市縣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窗口申請辦理提取業務。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政策是落實繳存職工反饋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緩解繳存人家庭成員因大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目前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已和我省醫保、民政、公安等部門實現數據互聯互通,通過大數據可快速核驗醫保結算、婚姻關係、子女關係等重要信息,職工可通過線上零材料高效辦理業務,有效簡化辦理流程,減少證明材料,促進政策高效落地實施。
值得提醒的是,繳存人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規定申請提取。對於通過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信息、作出虛假承諾等方式違規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一經核實,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有權撤銷該筆業務,並按照信用管理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有權責令其全額退回違規提取款項,逾期不退款的將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孫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