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7月31日電(記者王暉余、吳茂輝)7月23日,財政部聯合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貨物流通稅收政策》)與《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徵稅商品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徵稅目錄》)。
為確保政策平穩落地,海南省政府於7月25日發布《海南自貿港“零關稅”進口貨物享惠主體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周正&&,《貨物流通稅收政策》將於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屆時現有“零關稅”政策將納入封關後稅收政策統一實施,標誌着海南自貿港進口“零關稅”制度體系基本確立。
周正指出,與封關前政策相比,《貨物流通稅收政策》有三大突破。一是商品覆蓋面擴大。封關後“零關稅”商品稅目比例較封關前提升53個百分點。二是享惠主體擴容。覆蓋全島有進口需求的企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三是流通限制放寬:“零關稅”商品及其加工製成品可在享惠主體間自由流通,免補稅款,有助於延伸産業鏈、形成産業集群。
《徵稅目錄》則呈現兩大變化。一是清單模式轉型。從正面清單改為負面清單,實現更系統化的“零關稅”安排。二是商品數量激增。目錄外6600多個稅目商品可享“零關稅”,佔比約74%,較現行清單新增4700余項,覆蓋領域更廣,未來還將結合自貿港建設需求動態調整目錄,進一步擴大“零關稅”範圍。
周正説,《辦法》作為《貨物流通稅收政策》的配套文件,依託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構建了高效管理機制。一是信用管理。將信用記錄作為享惠主體認定條件,推動誠信體系建設。二是智慧管理。通過數據自動導入和線上全流程操作,提升服務效率。三是會商機制。針對審核爭議或疑難問題,由多部門協同解決,保障公平公正。
周正&&,上述政策將顯著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提升海南自貿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彰顯我國擴大高水平開放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