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政策跨年度如何銜接?-新華網


以舊換新政策跨年度如何銜接?

2025-01-07   08:32:21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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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題:以舊換新政策跨年度如何銜接?

  省商務廳:本月汽車置換更新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按2024年政策執行

  2024年12月31日,海南省商務廳發布《關於2025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銜接工作安排的公告》,明確2025年海南省汽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於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就2024年至2025年海南省汽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銜接有關問題,海南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1月6日進行了解答。

  問:2025年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發布前,如何實施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答: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發布之日期間,已報廢符合條件的舊車,並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車,可納入補貼支持範圍。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條件和補貼標準按照2024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要求執行。

  對因新車交付延期等原因,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登出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4類證明材料,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間全部取得上述4類證明材料的消費者,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支持範圍,申請人相應報廢的機動車和所購買的新車應符合《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2025年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印發實施後,按新規定執行。

  問:政策銜接期間,如何實施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答: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相關補貼標準、補貼條件、申報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執行。舊車註冊登記在本人名下時間仍為2024年5月14日前。轉讓舊車、購買新車、新車上牌、補貼申報等有關時間節點相應調整。

  關於轉讓舊車日期,延長為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關於購買新車日期,新能源車購買日期延長為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燃油車購買日期延長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關於新車上牌截止日期,延長至2025年3月2日,上牌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註冊日期為準。

  關於申報補貼截止日期,延長至2025年3月7日。

  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執行。

  問:政策銜接期間,如何實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

  答: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相關補貼標準、補貼條件、申報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執行。交回舊車、購買新車、新車上牌、補貼申報等有關時間節點相應調整。

  關於交回舊車日期,延長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交回日期以電動自行車銷售機構開具的《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載明的日期為準。

  關於購買新車日期,延長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間,購買日期以電動自行車銷售機構開具的《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關於新車上牌截止日期,延長至2025年2月14日,上牌日期以《海南省電動自行車電子行駛證》上載明的發證日期為準。

  關於申報補貼截止日期,延長至2025年2月19日。

  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執行。(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霞)

【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